单位强迫职工在个人朋友圈发广告,违法吗?职工有权拒绝吗?

役囟3xeh3899


这让我想起一段不相干的往事。

初中的时候,有了政治思想课,我们开始接触法律启蒙。

那时有个同学家里穷,父母就跟他说供不起他念书,想让他辍学。

他对父母说这是你们的义务,不给我念,就是违法的。

父母哭笑不得,

后来他同村的老师跟我们说起这个事,不置可否,不过我确有几个发小连初中都没机会上,我也只是上了初中。

如今回头想想,那时的学费似乎也不是特别贵把。但对于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庭,还是压得喘不过气来。

疫情过后,很多企业现金流紧张,市场没完全正常恢复,都是背水一战,希望自己的员工可以为公司发力度过难关。在这样的情境里,想想原也是可以理解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说真的,有些小组织,如果扛不过去,真的可能就倒下了。

作为个人,我目前是关停了朋友圈功能的。也不想被迫发朋友圈广告。

假如可以对自己供职的企业行举手之劳,我想我应该会发吧。

不过,我失业了,还在投简历的路上呢。。。。。。。


沈飞57705220


许多企业会要求员工更换头像或者发朋友圈,初衷为了宣传,但是并不合法。很多人是敢怒不敢言。

《民法通则》规定的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定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企业员工个人的微信头像作为在网络上使用的虚拟的肖像,也应当认定为人格权的内容,因此也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

因此,鉴于员工的微信属于员工的个人空间,明显带有个人隐私属性,如果强迫员工发广告性质的朋友圈或者更换指定内容的头像,明显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应当被禁止。同时,企业自行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合乎法律,制定程序也必须合法,企业对员工罚款、扣发工资或奖金的处罚也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否则都是违法的。

明显侵犯了企业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对不按照要求发广告性质的朋友圈或者更换指定内容的头像的员工进行处罚,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过也不是没有第三种选择,完全可以弄一个工作微信号来完成工作任务。毕竟跟单位较劲除非不打算继续在那边做了。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也希望您的工作能够顺利!



小条牧风


只要你在单位里工作一天,就必须的尊守单位的一些土规定,在单位里领导的话就是《法》,违不违法,领导说的算。如果你不想在单位混了?那就可以完全拒绝。为什么?因为,端人家的碗,就必须的受人家的管,否则,单位领导想给你穿小鞋?那是一套一套的,你除了生气还能怎么样?难道想与这些领导同归于尽去拼命么?所以,转发就转发,又不费什么事,没必要为此闹的鸡飞狗跳。只要工资照开,福利待遇不克扣,其它的都是小意思。毕竟胳膊扭不过大腿的。没必要为一时之爽,而陷自己无路可走地步。再说了,现在的领导都爱记仇!领导时下属惩罚是用权力,而下属报复只能用自己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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