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文件规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第十一条
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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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22:00:29 晉州普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文件规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第十一条
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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