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雲審理” 築牢看守所疫情防控“防火牆”

打破刑事案件審理的空間限制,在一方屏幕上彙集控辯審三方,完成案件開庭到宣判全過程。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將庭審現場搬到“雲端”,與公訴機關、看守所、辯護人遠程視頻連線,全力推進線上辦公,“零接觸”為看守所築牢疫情防控“防火牆”。

築牢“防疫牆”:四地同啟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3月19日上午,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刑事大審判庭。

技術人員做好最後連線,庭審現場全面消殺,審判員、書記員嚴陣以待,一切準備就緒後,將首次採用遠程視頻技術公開開庭審理刑事案件。

據悉,疫情防控期間,該院主動加強與市看守所的聯繫溝通,在全面詳細瞭解看守所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具體的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及在押被告人的身體情況後,決定採用異地開庭的方式確保審判工作“不打烊”。

庭前,技術人員與市看守所做好協調對接及設備調試,確保遠程視頻庭審順利進行;保潔人員對遠程庭審現場進行全面消毒;審判員、書記員嚴格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公訴人、辯護人打開手機庭審小程序,看守所、審判庭、檢察院、律所四地同啟為看守所設立“防火牆”,確保在押人員與外界“零接觸”、不感染。

“依託‘雲上法庭’開啟遠程網絡庭審模式,在這樣的特殊時期不僅方便了法院刑事審判,還為我們看守所的的疫情防控減輕了很大壓力,杜絕了在押被告人外出開庭感染的可能性,對於法院和看守所來說是雙贏。”看守所工作人員由衷地感嘆。

庭審“零接觸”:案件19件,“雲出庭”25人

“聲音是否清楚?畫面是否清晰?”空曠的刑事大審判庭傳來法官的詢問聲。

爾後,伴隨著清脆的法槌聲,該院首次實現了刑事案件被告人“雲庭審”。

當天,有兩起案件開庭,被告人雖未到庭,但兩起案件在審判長的主持庭審下,順利進行了法庭調查、庭審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等庭審環節。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該院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工作,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啟動“雲間庭審”,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據統計,疫情發生以來,該院已通過“雲間”系統審理刑事案件19件,對25名被告人判處刑罰,所有被告人均實現了開庭“零接觸”。

審理“加速度”:5件當庭宣判,平均審理期限17天

“判決如下:被告人簡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法槌落下後,被告人簡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為保證案件快審快判,被告人簡某犯盜竊罪一案當庭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簡某在湘東地區盜竊貨車電瓶11起,盜得電瓶共計23個,經湘東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本案中被盜電瓶價值共計28763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其量刑情節,法院遂判決如上。

在19件“雲庭審”的刑事案件中,有5件案件當庭宣判,且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所有案件平均審理期限僅17天。

疫情形勢雖然吃緊,但公平正義卻不會遲到。萍鄉市湘東區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電子送達、“雲端”開庭、當庭宣判,在特殊時期讓庭審參與人“零跑腿”即可感受到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務,既能保證刑事案件及時得到審理,又能確保不發生人員聚集和接觸,同時為看守所取得疫情防控勝利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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