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云审理” 筑牢看守所疫情防控“防火墙”

打破刑事案件审理的空间限制,在一方屏幕上汇集控辩审三方,完成案件开庭到宣判全过程。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云端”,与公诉机关、看守所、辩护人远程视频连线,全力推进线上办公,“零接触”为看守所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

筑牢“防疫墙”:四地同启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3月19日上午,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大审判庭。

技术人员做好最后连线,庭审现场全面消杀,审判员、书记员严阵以待,一切准备就绪后,将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技术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主动加强与市看守所的联系沟通,在全面详细了解看守所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具体的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在押被告人的身体情况后,决定采用异地开庭的方式确保审判工作“不打烊”。

庭前,技术人员与市看守所做好协调对接及设备调试,确保远程视频庭审顺利进行;保洁人员对远程庭审现场进行全面消毒;审判员、书记员严格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公诉人、辩护人打开手机庭审小程序,看守所、审判庭、检察院、律所四地同启为看守所设立“防火墙”,确保在押人员与外界“零接触”、不感染。

“依托‘云上法庭’开启远程网络庭审模式,在这样的特殊时期不仅方便了法院刑事审判,还为我们看守所的的疫情防控减轻了很大压力,杜绝了在押被告人外出开庭感染的可能性,对于法院和看守所来说是双赢。”看守所工作人员由衷地感叹。

庭审“零接触”:案件19件,“云出庭”25人

“声音是否清楚?画面是否清晰?”空旷的刑事大审判庭传来法官的询问声。

尔后,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该院首次实现了刑事案件被告人“云庭审”。

当天,有两起案件开庭,被告人虽未到庭,但两起案件在审判长的主持庭审下,顺利进行了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启动“云间庭审”,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据统计,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已通过“云间”系统审理刑事案件19件,对2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所有被告人均实现了开庭“零接触”。

审理“加速度”:5件当庭宣判,平均审理期限17天

“判决如下:被告人简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槌落下后,被告人简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为保证案件快审快判,被告人简某犯盗窃罪一案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简某在湘东地区盗窃货车电瓶11起,盗得电瓶共计23个,经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中被盗电瓶价值共计2876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量刑情节,法院遂判决如上。

在19件“云庭审”的刑事案件中,有5件案件当庭宣判,且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所有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17天。

疫情形势虽然吃紧,但公平正义却不会迟到。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电子送达、“云端”开庭、当庭宣判,在特殊时期让庭审参与人“零跑腿”即可感受到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既能保证刑事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又能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和接触,同时为看守所取得疫情防控胜利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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