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紅心永系親民為民 彰顯大愛踐行初心使命 ——記民和法院李靜法官先進事蹟

乙亥年末,庚子之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突襲武漢,給荊楚大地乃至整個中華大地帶來了災難和恐慌。在疫情災難面前,全國人民緊緊依靠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眾志成城、萬眾一心,全面打響了全民參與的疫情防控阻擊戰。在此次戰役中,湧現出了無數不負韶華、逆流而上的英雄兒女。白衣天使們爭分奪秒與疫魔奮勇搏鬥,用生命搶救病患;公安幹警等各行各業堅守崗位,嚴防死守堅決築牢疫情防線;廣大黨員幹部和愛心人士慷慨解囊,積極捐款捐物,書寫忠誠,彰顯大愛。民和縣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李靜同志,就是其中的一位。

一顆紅心永系親民為民 彰顯大愛踐行初心使命                            ——記民和法院李靜法官先進事蹟

李靜,女,土族,生於1966年,中共黨員,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4月調入民和縣人民法院,現為民和縣法院速裁團隊四級高級法官、青海省婦女聯合會兼職副主席,多次被評為省市縣三級法院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辦案能手,2016年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疫情爆發以來,一向熱心腸的她,十分關注和擔憂身處一線的防疫人員,想方設法儘自己所能為抗擊疫情出錢出力。聽說可以繳納特殊黨費助力疫情防控,她就主動向院黨組織繳納繳納了1000元特殊黨費,又悄悄以個人名義向民和縣委組織部繳納了20000元特殊黨費。不但如此,作為青海省婦女聯合會兼職副主席和川口鎮人大代表的她,探望慰問了我縣十名援鄂醫護人員的家屬,給他們送去米麵油等生活物資和3000元慰問金,又給川口鎮社區送去價值1000元的慰問品。疫情防控期間,她還不忘關心慰問結對幫扶戶和我院堅守在疫情防控卡點的一線執勤人員,給蓮花臺疫情防控點送去了價值1000元的慰問品,又給結對幫扶戶和十多名困難群眾送去現金、慰問品和價值1000餘元的口罩。

一顆紅心永系親民為民 彰顯大愛踐行初心使命                            ——記民和法院李靜法官先進事蹟

二十多年來,她在辦理案件的同時,積極幫扶困難當事人。給他們送過米麵油、電褥子、衣物,也給他們買過車票,付過飯錢、住宿費,付過贍養費,替癌症患者繳納過黨費,還替困難大學生交過學費。2010年,她得知同事的妻子患有尿毒症患者,就堅持每年送去生活必需品和1000元幫扶金,十年間從未間斷過。她的家裡其實並不富裕,自己是一個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用藥,家裡還有90歲的母親和患有抑鬱症的弟弟需要照顧,但她從沒後悔過自己所做的一切。她說,她自己也記不清楚這些年幫助過多少人,具體花了多少錢,但是她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將黨員的責任扛在肩上,盡力為群眾辦一些好事、實在事。

她是一個政治素質過硬的人。參加工作以來,她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的領導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擁護執行黨組織的各項決策部署,不管是在工作還是生活中,她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有損群眾利益的事堅決不做,傷害群眾的話堅決不說,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堅定理想信念,將滿腔的熱情融入到自己所熱愛的審判事業中。

她是一個親民為民的人。多年的審判工作生涯中,她積極探索提高審判質效運行機制,全面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充分運用繁簡分流的審判方式,加快辦案速度,辦理了大量複雜疑難案件,尤其是2019年以來,辦理了全省首例控輟保學工作中破獲的強姦案件、本院首例涉惡案件,為維護轄區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她經常選用典型案件開展巡迴審判,將法律服務送到百姓家門口,減輕當事人訟累,方便群眾訴訟,推動了全院民事審判工作上新臺階。她確立了“依法審判,側重調解”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庭前、庭間、庭後三步“鏈式”調解機制,找準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點,抓住爭議的焦點,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之以法,利用送達保全、調查取證和證據交換等環節開展庭前調解;在開庭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向當事人闡明法律、明確責任、分析利害,進行庭上調解;通過運用“成本計算”、“藉助外力”、“案例提示”等方法,促成庭後調解。她經常深入鄉鎮村社,指導人民調解,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萌芽狀態,贏得了當事人極好的口碑。她所辦結的2400餘件案件中,調解率達到95%以上;判決的案件上訴率底,二審發重、改判、上訪信訪未出現一件,所製作的裁判文書、案件質量、案件辦結數連續多年均在全院排名靠前。

她是一個勤奮鑽研的人。她對生活始終有著美好的追求,閒暇時筆耕不輟,在完成審判工作的同時,她總是對自己所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總結分析,認真開展審判調研,這已經成了她另一種工作習慣。多年來,她撰寫的100餘篇通訊、案例分析及理論文章、調研報告均在國家級、省級和地級刊物發表,既充實了自己的業餘生活,更在很大程度上指導了審判實踐,做到了運用自如,得心應手。

她是一個清正廉潔的人。法官手中掌握著神聖的審判權力,但在權與法、與情、與錢的較量中,她始終擺正秉公執法、清正廉潔的天平。始終認真踐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的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廉政制度,自覺接受監督。十多年來,她堅持依法辦案,從不與當事人和律師進行不正當的接觸,不接受請客吃飯、不接受錢物,每當遇到有人送錢物到辦公室、送禮到家等情況時,她從不動心,總是耐心地和當事人講明事理,讓當事人收回錢物並保證秉公裁斷。她以庭為家,甘於奉獻,經常力所能及地從微薄的工資中幫扶了許多案件困難當事人、老人和學生,以法官的惻隱之心貼近人民群眾,以實際行動續寫了人民法官司法為民的歷史。面對榮譽和百姓的讚譽,她平心處之,從不把這些掛在嘴邊,依然為審判工作俯身躬耕,默默奉獻。

“情法輝映,曲直可鑑”。她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勇挑重擔,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秉公執法,促進了縣區的和諧穩定發展。她以對審判事業的熱心、對人民群眾的真心、對具體工作的細心、對困難群眾的誠心、對當事人的耐心和高尚的人格品質、過硬的業務素質、忘我的奉獻精神和踏實的工作作風得到老百姓的認可,維護了新時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光輝形象,切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正義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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