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贵宾卡、会员卡真的合适吗?都涉及到哪些法律风险?

当前,预付款办卡消费方式逐渐普及,即由消费者首先对商家授信,以购买贵宾卡、会员卡的形式预先付费,获得相对优惠的抵扣金额,然后以整存零取的方式消费其服务和产品。这种消费模式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屡屡出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预付款办卡消费的“陷阱”有哪些表现形式?在预付款办卡时消费者有哪些注意事项?

以案说法,告诉消费者在预付款消费过程中如何防止中招,发生纠纷时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理了贵宾卡、会员卡真的合适吗?都涉及到哪些法律风险?

陷阱一: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甚至未能开业

2018年4月,贾先生在北京某公司健身房筹备开业期间,与其公司签订健身入会协议,办理健身卡1张,费用3000元,同时该公司承诺在同年5月8日开业。当贾先生于5月8日如期前往时,却发现该公司在办理健身卡协议里写明的游泳、洗浴等内容均不能兑现,健身房并未正常开业。此后,贾先生多次询问何时才能正式开业,一直未能得到肯定的回复。健身房至今也未开业,由此导致双方所签协议至今未能履行。故贾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入会健身协议,并退还其购买健身卡的费用。

【案件提醒】

预付款办卡消费涵盖生活多个领域,而健身领域也是较为常见的以预付款办卡为主的消费领域。健身公司会推出各种办卡优惠政策吸引消费者。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办卡消费时,若健身公司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应对健身房经营公司的资质、业内口碑、经营规模、分店经营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与商家签订正规书面协议,并注意留存商家出具的收据。

当与商家为此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手段请求解除合同。

陷阱二:分店关门被迫到其他分店消费

2019年,李女士为孩子报名某品牌儿童游泳培训课程,并签订了书面协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3万余元培训费用。李女士称,报名时选择的海淀区某门店,离家近也方便带孩子来。后来,商家通知李女士,因公司经营问题,海淀分店关闭,之前在海淀门店报名的消费者都前去该公司位于大兴区的某门店消费卡里剩余的课程和次数。李女士认为,去大兴门店消费实在不方便,就与商家协商退款,但至今一直未退还,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提醒】

预付款消费周期长,加之商家信誉难以保障,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且难以预测,导致经营者违约风险较高,如案例中李女士遇到的问题:分店关门后,消费者只能到其他分店消费,甚至可能遭到其他分店的拒绝。

这就需要消费者在办卡消费时,理性消费,不要因被商家的推销所诱惑而盲目充值大笔金额;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提高风险违约意识,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关键条款及时发现问题,尽量与商家达成书面补充条款或以其他方式固定证据,以保护己方利益。即便日后产生纠纷,消费者可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起诉商家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若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的,可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商家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办理了贵宾卡、会员卡真的合适吗?都涉及到哪些法律风险?

陷阱三:办卡后商家单方作出限制规定降低服务标准

2019年8月,王先生在某汽车美容中心办理了一张价值8000元的会员卡,该卡可用于日常洗车、汽车内饰清洗,并享受折扣优惠,期间王先生到店洗车消费两次。2019年10月6日,王先生照旧前往该店消费,欲给车清洗内饰,却被店员告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支持使用会员卡消费,不能使用卡内的金额也不能享受折扣,须支付现金消费。王先生称,办卡时并没有提醒告知其该卡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消费,当时支付8000元后,商家将该卡交付,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此,王先生多次与商家交涉,认为商家的行为损害了其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要求商家取消单方面作出的用卡限制。

【法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在办卡的过程中,会被商家口头的优惠承诺、优质服务等诱惑,并未就卡的有效期限、使用限制等细节询问清楚,甚至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就急于付款办卡。待日后刷卡消费时,则有可能就卡的使用问题与商家产生诸多分歧,但消费者又空口无凭,往往使自己陷于维权的被动局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会员卡的使用限制在法律上属于格式条款,商家应以显著方式尽到提醒告知义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从这种角度讲,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去主张权益,但往往消费者一方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在此提醒消费者,切忌冲动消费,需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并知悉格式条款和限制条款内容,以防自己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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