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类型的企业才需要「审计」?

结合之前在会计事务所的具体了解和工作内容,企业审计的类型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 法定审计 - Statutary Audit

中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不论独资,合资,联营)以及上市公司都要求强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其审计目的主要用于企业报税和税务局查税。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会在出具审计报告以后为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同时确定企业当年应该申报的税额。

  • 集团审计 - Group Audit

针对一些大型的跨国MNC公司(Multi-national Country),其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数量可能多大上百家之多,为了防止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子公司存在舞弊风险,集团审计师会每年选出一些对集团业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并轮换抽查一些子公司同时派出审计师进行审计。

比如针对很多国内的跨国公司工厂,国内的四大所都是作为子公司审计师而存在的,一般子公司的审计师都会收到一份集团审计师发来的Group Audit Instructions-Appendix A-X,会对具体需要关注的风险点做出具体的审计流程说明。因此集团审计除了财务报告的审计之外,也经常会组合一些舞弊风险的审计程序,最终报给总部集团审计师Memorandum of work performed。

集团审计并非强制要求出具财务报告。有些子公司会直接采用集团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直接进行汇算清缴和报税,但是有些子公司会另外再请其他的事务所进行法定审计用于报税。

  • 上市审计 - IPO Audit

针对目标上市的企业,证监会会要求企业提供经审定的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这一类审计的风险水平是最高的,审计的时间跨度也是最长的。这种审计更成为一种财务尽职调查的必经之路,帮助证监会确认其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真正达到了上市的要求。对于上市审计,由于其高风险,公司普遍会在正常的标配项目合伙人+审计经理的基础上引入项目质量合伙人,以保证其审计质量。

  • 其他类型审计:专项审计、内控审计等

专项审计的类型是很多的,比如离任审计、工程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高新认定专项审计等等,四大里有时会把一些专项审计项目叫做商定程序AUP-Agreed upon procedures,即针对一些风险和流程提供一些定制的审计程序,但是不像财务审计一样做出合理保证,我曾经做过一个项目就是帮助了一家制造企业整理了合同并核对了其收入发票确认的金额是否完整准确。

最后,除了以上法定审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之外,非上市公众公司我国目前是不强制要求审计的,但是有些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董事会也会考虑通过外审来验证管理层出具的财报真伪,有些公司为了报税方便也会直接请外审过来出报表用来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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