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警方抓獲一名“慣偷”三天內連續盜竊四起終被抓

魯中網·海報新聞4

1日訊(記者 李慶宇 通訊員 許紅 楊卉姿)日前,一名“慣偷”接連盜竊了停放在路邊的兩輛轎車的車內物品,得手後留下項鍊,往回送衣物時被張店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3月27日凌晨,張店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兩起群眾報警,稱其放在車內的雙肩包、行李箱被盜。兩起案件均為車門未鎖,導致車內物品被盜。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通過調取案發地點附近的監控錄像發現兩起案件均為同一人所為,而作案的嫌疑人正是25日因盜竊被抓後辦理了取保候審的嫌疑人孫某。

經過排查,民警發現孫某得手後回到了其租住房屋內,就在民警準備對其進行抓捕時,恰好碰見了正要出門的孫某,民警遂立即上前將其控制帶回了派出所。

據悉,孫某有過多次盜竊前科,3月25日因盜竊他人車內口罩酒精以及砸車玻璃盜竊他人手機被科苑派出所民警抓獲。26日一早,孫某剛剛辦理了取保候審,令民警沒有想到的是,當晚孫某便又再次出門行竊。據孫某交代,當天晚上10點左右其出門尋找作案目標,行至西五路某路段時發現路邊停放了好幾輛汽車,孫某便上前拉動門把手一輛一輛的“碰運氣”,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未上鎖,成功盜竊車主放在車內的手錶一塊、揹包一個,包內有黃金首飾、充電器、化妝品等。得手後,孫某準備返回家中,途經一輛商務車時再次拉動車門,發現該車也未上鎖,於是盜走了車主放在車內的行李箱,箱內除大量女士衣物外還有一條價值六千元的珍珠項鍊。目前孫某因涉嫌盜竊已被張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民警提醒:停車後務必要確認車門是否鎖好,不要將重要財物、貴重物品放置在車內,發現車內物品被盜,及時撥打110報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