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

近日,記者從張店區政府獲悉,張店區發佈《關於在全區深入開展設施農業項目用地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通告》,將深入開展設施農業項目用地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凡屬於清理整治範圍的,應立即停止經營行為,並於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恢復土地原貌。

據悉,本次整治範圍包括張店轄區(不含高新區)內,對未經依法批准擅自將設施農用地改為非農建設用地的;依託農業生產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的;借用設施農用地的名義非法佔用土地的;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將建設用地按照設施農用地審核備案的;利用農業大棚改建“私家莊園”等,建設租售“大棚房”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等。

凡屬於本次清理整治範圍的,應立即停止經營行為,並於10月2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恢復土地原貌。逾期未拆除或搬離的非法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設備,將依法強制拆除和清理。對拒不服從妨害執行公務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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