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立法通過“禁野令”:禁食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記者從4月1日閉會的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了解到,會議通過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根據該《決定》,4月1日起甘肅省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

《決定》還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執行。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決定》還對節慶、婚喪嫁娶等各類活動非法食用野生動物,打著野生動物名稱圖案招攬顧客等行為做了明確禁止。

據瞭解,甘肅是野生動物的重要分佈區域,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共有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116種,其中一級保護動物33種,二級保護動物83種,地方重點保護動物21種。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甘肅共有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512家,其中以食用為目的的繁育場所248家。(總檯央視記者 柴世文 馬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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