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续奋斗中谱写代表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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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1980年贵州省建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以来,我省人大代表工作不断探索创新,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从探索到规范的发展过程,日益形成了形式创新、内容充实、制度完善的代表工作格局。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提速期。在日渐开放的大环境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代表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创新,疾步快行。1992年4 月3 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代表法,并于当日公布实施。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顺应时代潮流,于1994年9月28日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这标志着我省代表工作从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

2001年7月21日九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条例》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系统规范,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针对建议办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009年4月13日,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的程序和时限,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发生了一些变化,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原《条例》进行重新制定,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005年,中央9号文件下发,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行了全面顶层设计,切合代表工作发展的需要,代表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年,贵州省委下发了15号文件,对支持代表开展工作提出许多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2011年,贵州省委下发了24号文件,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在各级党委大力支持下,各地纷纷出台一批支持代表工作的文件,为各级人大顺利开展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如《中共铜仁市委关于加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黔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工作机构、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编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解决基层人大特别是乡镇人大有人办事、有钱办事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快代表工作规范化的步伐。2013年6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外印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这是新时期贵州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意见》进一步支持、规范和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为代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代表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代表权利义务,推动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立足工作实际,搭建履职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2013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订出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为了落实好两个意见,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推荐联系代表,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形式与代表们进行沟通联系,听取其意见建议,帮助呼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我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主动带头与省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会见、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省人大代表建立了直接联系。一石激起千层浪,市、县、乡三级人大纷纷效仿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下大力气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有力地助推当地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通知》,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了“三带头、五个一”活动(即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发展与服务经济,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模范;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做促进社会和谐的模范。每年回原选举单位走访一次,向人大反映一条群众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提出一条建议,参加一次代表调研视察活动,为基层办一件实事)。市、县、乡三级人大积极响应,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协调服务,注重典型培育,加强宣传引导,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201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积极创建实体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体系,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发挥日益显现。

截止目前,铜仁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20000余名,收集群众意见近10000多条,开展民情调查3000多次,梳理形成批评、意见和建议19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000多个;黔东南州凯里市各级人代表通过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1441人次,走访选民2618人次,收集社情民意1123条,解决实际问题439个,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积极创造条件,发挥主体作用

选举法修改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来自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上升,新任代表较多。为此,全省各级人大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把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换届以来,各级人大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及各种类型的学习,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实现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培训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发挥主体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形式。全省各级人大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原则,坚持围绕贯彻落实人代会各项决议决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掌握了大量详实的材料,提出许多真知灼见的建议。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各级人大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交办督办。各级人大在督办过程中,采取领导督办、分工督办、联合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绩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形成特色鲜明的代表建议督办“贵州模式”。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源。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是各阶层各方面的优秀分子,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做得更细、更实,让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性的生动实践,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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