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轎車未檢還超員 被查罰款又記分

4月2日,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查獲一起機動車逾期未檢驗、超員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受到相應處罰。

當日11時許,該大隊臨晉中隊在執法站對一輛晉M牌號小型轎車檢查時,發現該車核載5人,實際乘坐6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同時查明,該車審驗日期至2019年12月份,目前呈逾期未審驗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員李某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及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罰款400元、記9分處理,並對超員人進行了安全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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