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酒駕醉駕專項整治中,查獲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謝某某雖然費盡心機,但最終還是沒能逃脫法律制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5月4日晚,臨猗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南環路新華書店附近設立卡口,開展了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19時許,民警對一輛牌號晉MLA9**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聞到車內有濃烈酒氣,便立即對駕駛員謝某某進行了控制,經呼氣檢測,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
據謝某某稱,當日下午,與幾名好友在KTV唱歌期間喝了酒,結束時大約18時30分許,心想交警這會應該在家吃飯,還沒開始上路查車,趕緊趁機把車送回家,沒想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為了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臨猗交警改變日常作息時間,針對酒駕易發時段,早已佈下天羅地網。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謝某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的嚴厲處罰,其所持A2駕照因記滿分,同時將會被降級處理。(王文斌)
總 編 | 燕雪峰
執行總編 | 張博民
編 輯 |張普昱
信息來源 |運城市公安局信息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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