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向華派出所原副所長陳東興被訴

鄂溫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向華派出所原副所長陳東興被訴

日前,鄂溫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向華派出所原副所長陳東興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一案,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檢察院向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東興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陳東興,聽取了辯護人意見。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東興查禁犯罪活動過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偽造八張國家機關公文,依法應當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