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他,卻離不開他。”4個理由,讓女人難以結束一段不幸婚姻

在無數個失眠的夜裡,伊蓮都會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不愛丈夫阿德了,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只會讓她陷入更長的迷茫和絕望之中。

然而,只要她一想到如果真的離婚了,自己將是什麼樣子,一種焦慮和恐慌就會攪動她的胃部,升騰到大腦,讓她感到一陣陣眩暈和窒息,讓她不得不翻身起來,吞下一把抗焦慮的藥丸。

這種夜不能寐的痛苦日子,自從生了二胎以後,已經持續將近4年了。

阿德看上去,像一個平凡的好丈夫——勤懇工作、收入穩定、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然而,對於伊蓮來說,阿德卻像一個空心人——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阿德的心門向伊蓮關閉,絲毫感受不到他內心世界的一點溫存。

二胎後,伊蓮辭去了工作,在家專心帶娃。丈夫主外、她主內,漸漸地,她和丈夫便漸漸隔絕成兩個世界的人。兩個人共同語言越來越少,如今每天說話不超過10句,在不吵架的情況下,如果不是為了孩子,甚至可以一整天都可以不說話。如果有了矛盾,更是可以冷戰長達一個月。

“不愛他,卻離不開他。”4個理由,讓女人難以結束一段不幸婚姻

伊蓮要的其實不多,她只希望丈夫能多關注一下自己,看到自己帶孩子的不容易,不要將她的付出視作理所當然,哪怕是一句讚美、一聲謝謝也好。可每當伊蓮向丈夫說起自己的感受和需要時,他的回應永遠是皺起眉頭盯著她,彷彿她的感受根本是多餘的,或者嗤之以鼻、或者敷衍了事。

結婚10年,他們倆現在已經沒有了性生活。她試著跟他溝通、讓他理解自己、向他解釋和剖析自己內心、甚至引誘他、懇求他、咒罵他,有時候阿德會暫時改變一點態度,但之後又退回自己的世界,重新變得疏遠。

有時伊蓮惡毒地想,在外頭找個情人吧,給老公戴上綠帽子!可固有的道德觀念又不允許自己邁出這一步。她也曾想探測老公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小三,可轉念一想——知道了又怎麼樣?離婚嗎?如果不離,不是叫自己更加痛苦?

伊蓮內心深處很清楚這一點,即便自己被剝奪了這麼多幸福,自己也不想離婚、不敢離婚。種種顧慮,阻礙了她走出婚姻、尋找出路的腳步。然而回到婚姻之中,她又找不到方法可以改善夫妻之間惡劣的情況。所以,她來向我傾訴求助。

於是,我讓伊蓮說出所有她不願意離婚的理由。

“不愛他,卻離不開他。”4個理由,讓女人難以結束一段不幸婚姻

不離婚的理由

理由一:不離婚的原因是他們有兩個孩子。

9歲的兒子和4歲的女兒,每當想到離婚,伊蓮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對這兩個孩子有什麼影響?

“人們常說,跟離婚相比,惡劣的夫妻關係對孩子的影響更壞,但對於我們家也是這樣嗎?畢竟,阿德對孩子不壞,雖然次數不多,但偶爾也會陪伴孩子、管教孩子,我覺得自己還不是喪偶式育兒。更關鍵是,孩子們也需要他,需要爸爸啊。”

理由二:不離婚是基於經濟上的考慮。

阿德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技術總監,收入不菲,足夠支撐他們住高檔社區、開百萬私車、送孩子進入私立學校。如果離婚,她和孩子還能有這樣的生活嗎?她可能取得監護權嗎?她必須離開自己的孩子嗎?她這個家庭主婦還能找到什麼樣的工作?……

理由三:不離婚是因為夫妻倆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關係。

平時的社交活動,夫妻倆都是共同參與,在朋友眼中他們是一對模範夫妻,要是離婚的話,別人會怎麼看待她呢?……

理由四:不離婚,是因為伊蓮內心的固有信念。

“我的父母就是離婚了的,我從小就發誓,要結一個白頭偕老的婚。離婚,就好像是在瓦解我的信條。我怎麼可能背叛自己的誓言呢?”

其實,伊蓮所說的這些理由,在每一個已經不愛,卻不得不繼續維持婚姻的人那兒都適用。“明明不愛他,卻仍然離不開他。”有現實的原因,更有心理的因素。在我看來,這就好像上癮,明明在走一條不好的路,可總有一股力量在挾持著自己,不能回頭。

那,怎麼看待呢?

“不愛他,卻離不開他。”4個理由,讓女人難以結束一段不幸婚姻

關於孩子

離婚,不僅僅意味著切斷與一個人的聯繫,更意味著改變一種生活方式。

在離婚中沒有幸免者,每個人的生活,都必定會被打亂。尤其是你的孩子,他們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留下心靈的創傷。

但你必須明白:只要父母中一方想著要離婚了,對孩子的傷害,就已經造成了。也就是說,不論怎樣,只要是父母的關係糟糕到一定程度,都必然會給孩子帶來傷害。

正因如此,你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尋求可以減輕這些傷害的方法。

想彌補對孩子的傷害,你必須考慮很多:孩子的年齡、家庭的整體環境、你和伴侶分別與孩子的關係等等,需要父母雙方都有很好的意志、理性、以及對孩子深切的愛。問問自己,是否相信你們夫妻二人可以做出對孩子最好的安排?

關於經濟

是的,除非你的家庭非常富有,否則的話,離婚必然會降低你的生活水平。

這關鍵看,你能承受多大程度的生活水平下降,你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去抵抗“變窮”帶來的風險和壓力。

如果缺乏獨立生活的能力,又無法改變心態、提升自我,對未來做出規劃,那真的,還是別離婚了。

你應該儘可能理性地採取務實的措施,實施開源節流的辦法。其實,有這種壓力對自己未嘗是一件壞事。很多人因此而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價值感——我是能工作、能賺錢的。

關於外界評價

這一點,是最不需要去擔憂的。離婚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和其他人沒有半毛錢關係。

擔心外界議論、影響個人形象,不過是誇大了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地位。或許有的人的確會在背後說上兩句,可這些風言風語,會隨著大家注意力的轉移,很快被忘卻。

我們每個人都要過好自己的生活,少被其他人的口水所影響。人是人非人自了,不必太在意。

關於信念與依戀

一個人的固有信念,是他們不能面對離婚更深層次的原因。不能離婚的自我信念,或許就來自婚姻中的依戀情結。

婚姻是一種明確的承諾,使兩個人成為一個相互依賴的整體。

在這個整體中,夫妻二人分享、承擔、相互關心、相互滿足需要,從愛與支持中得到深深的滿足。

同時,這種相互依賴的關係,也會引出一直隱藏在人內心中的那個嬰兒需要期待,包括:絕對的安全、身份的歸屬、自尊與幸福等等。而時間久了,這就成為我們對自己的定義中的主要部分。當想要終止這種聯繫時,我們會感到深深的恐懼。

“離婚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是個人失敗。”

“維持著有個家,總比什麼都沒有要好。”

“我不能挽救婚姻,是因為我還不夠努力。”

要知道:婚姻是神聖的承諾,卻並不是一生的承諾。只有它能夠給你想要的東西時,它才是美滿的。

當你覺得離婚就是背棄你的信念時,請不妨看看以下的觀念:

如果在一段婚姻裡,我真心地修復過、挽救過,仍然只能感受到痛苦;

如果這段婚姻,阻礙了我作為獨立個人的發展,讓我惡行惡狀,變成一個糟糕的人;

如果我生活在仇恨、憤怒、恐懼和抑鬱之中;

那麼,結束這種生活,我可能會過得更好。

最後,對於那些覺得自己應該離婚,但依然不能採取行動的人,我想提供以下3個建議:

1、列出離婚可能帶來的現實困難,並試著找到解決的方法;

2、審視自己長久以來堅信不疑的觀念,看看這些觀念是否還能對你現在的生活具有指導的意義;

3、承認並正視自己的依戀情結,找到自己內心深處最根源的心理需求,讓成熟的自己得到解放,從而做出最明智的、最尊重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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