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统筹部署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沈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各级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水利行业疫情应对和安全生产工作,九江市水利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并于近日印发《九江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应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一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各专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等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二要突出在建工程汛期安全管理,以万亩圩堤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为重点,狠抓安全度汛责任落实,逐个项目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以及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应责任,强化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工程汛期施工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

三要强化运行工程汛期安全管理,以水库(水电站)、涵闸为重点,督促落实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类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水库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业主责任。要督促水库(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等水利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运用和运行规程,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要制定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水库、河道、渠道、水厂等有关水利设施的汛情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要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防洪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持续深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六抓六促、十查十核”常态化机制,督促各水利工程在建项目法人和运行管理单位在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综合整治重点的同时,突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各地水利部门在核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不定期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核查”,并有重点地进行解剖麻雀式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

五要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开工复工复产管理,开工复工前严格做到“三个一律”,严禁盲目开工复工复产,严格实行每日事故“零报告”、生产状态报告、安全管理报告“三报告”制度,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六要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对安全度汛薄弱环节的重点监测监控,加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或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避免信息漏报瞒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