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神权与君权:教皇和皇帝是如何进行权力之争的?

詹姆斯·布莱斯说:“从古代流传下来的两个伟大理念,就是君权天下与神权天下。”在中世纪早期的有利条件下,一个理念建立了君权,而另一个理念产生了神权。这两大权力的历史,其与欧洲统治者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加之相互争夺霸权的斗争,占据了中世纪的大部分历史时期。

中世纪的神权与君权:教皇和皇帝是如何进行权力之争的?

教皇和皇帝

关于教皇与皇帝关系的三大理论

在西部君权复兴和神权崛起之后,对于“国王天下”和“主教天下”之间的神圣关系逐渐出现了三种不同的理论。

第一种理论认为教皇和皇帝分别受神的委派,前者掌管人的灵魂,后者掌管人的肉体。各自根据上帝授予的权力进行统治,一方不高于另一方,但应相互合作、互相帮助。世俗权力的特殊职责是维护世界秩序,成为教会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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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

第二种理论为皇帝一方所持,认为皇帝在世俗事务中高于教皇。《圣经》和历史事件中的证据却不支持这种观点。因此,基督上缴贡金被用来引证世俗权力高于属灵权力;而且,他服从罗马法庭的管辖,也证明其认可民事权力的至高无上。再者,难道他没说:“恺撒的应当归给恺撒”吗?此外,丕平和查理大帝赠予罗马的土地造就了教皇,这就支持教皇实际上为皇帝封臣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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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国王

第三种理论为教皇一方所持,认为双方注定的关系是,世俗权力从属于属灵的权力,即便在民事事务中也是如此。这种观点由《圣经》文本佐证:“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人能看透了他。”“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国之上,为要施行拔出、拆毁、毁坏、倾覆,又要建立、栽植。” 还有人认为基督给了圣彼得两把剑,说“足矣”,代表着他被同时赋予了世俗和属灵的权力。因为中世纪时,论据经常使用寓言故事和比喻手法,因此这一概念通常会通过比较的形式进一步解释如下:上帝在天上设定了两束光芒,太阳和月亮,因此他在人间也建立了两种权力,即属灵权力和世俗权力;因为月亮次于太阳而且接受太阳的光芒,所以皇帝应居于教皇之下,他的权力也来自于教皇。

教皇与皇帝分而治之的理论是崇高灵魂的黄粱梦,忘记了人类终究是人。基督教世界几乎是分成两个敌对的阵营,其成员分别是教皇和皇帝理论的支持者。

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及其改革

神权至上理论的杰出支持者为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他先前的俗名希尔德布兰德更为人所知,是继查理大帝之后中世纪里最值得关注的人物。当格里高利坐上教皇宝座时,神职人员的婚姻极为严重地威胁着教会。此时,绝大部分低级神职人员都结婚。格里高利让所有的神职人员遵守独身誓言。通过将其从家庭依附中分离开来,并从家庭事务和责任中解脱出来,旨在让神职人员更加全心全意地奉献于自己的职位,并更加完全地信赖教会。这一改革政策遭到大多数神职人员的顽强抵抗,但最终还是得以实施——只是格里高利并未亲眼看到其成果;如此一来,独身就像对僧侣一样,对普通神职人员也有了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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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格里高利七世

格里高利的第二项改革是纠正了圣职买卖行为,其终极目标就是将教会土地和职位从世俗领主和贵族手里解脱出来,使之完全掌控在罗马主教的手中。教会买卖圣职的恶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当封建制度占据欧洲社会时,教会同个人与城镇一样具有封建关系。因此,作为修道院和教堂首领的院长和主教们为了寻求保护,成为了贵族或王公的封臣。一旦某个大主教承诺以其个人土地或不动产效忠,这些便成为了最高领主的永久封地,且归属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当神职出现空缺之时,封君则认为自己有权填补人员,就像世俗封地充公的情况一样。 这样一来,整个欧洲的世俗统治者几乎行使着所有教会大主教的提名和选举确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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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利改革

当时这些世俗王公对教会职位和土地的授予就像对待自己的封地一样。如果提名任命和授予修道院院长或辖区主教的职位,他们则要求从其职位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成。这严格遵照了封建制度的规定:封君有权要求其封臣为封地支付继承金。这一规则也适用于教堂的土地和职位后,自然而然滋生了罪恶与腐败。神职空额几乎都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人;因此,最不合适的人成为了主教和修道院院长。

为了消除邪恶,格里高利于1078年和1080年两次颁布教令,禁止任何神职人员从世俗王公或封君那里接受主教或修道院长职务。任何一个敢于违反教令的人都会被开除教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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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利圣咏

开除教籍和停止教权

格里高利施行其计划依靠的主要工具是教会的精神武器:开除教籍和停止教权。

第一个是针对个人。开除教籍之人与其他教职人员的关系被切断。如果被开除教籍的是国王,那么他的子民将不再受制于对他所发的效忠誓言。任何为开除教籍的人提供食物和住所的人均会受到教会的惩罚。活着,开除教籍的人如染瘟疫一般被世人躲避唾弃;死后,将被拒绝以正常仪式下葬。

停止教权则针对某个城市、行省或国家。在这一禁令下,整个教区的教堂都被关停;禁止敲钟、禁止主持婚礼、禁止举行葬礼。只可以主持受洗和涂油两大圣礼。

在现今怀疑论时代要去认识这些禁令在“信仰时代”的影响并非易事。桀骜不驯的违反者极少能够逃脱制裁,要么迅速低头忏悔,要么自食恶果、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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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拒绝唐怀瑟的悔过》

授圣职权之争;卡诺萨之辱

强烈反对格里高利改革措施的正是德意志候任皇帝亨利四世(1056—1106),被教皇威胁开除教籍并废黜帝位,却于1076年在帝国召开宗教会议予以应对,甚至要求教皇退位。格里高利反过来在罗马召开宗教会议废黜皇帝并开除其教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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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四世

亨利被罢黜鼓舞了其统治区域内不满臣民的反抗。他成了被天国诅咒的人,人们唯恐避之不及。他的权力几乎完全不在掌控之中,王国也即将土崩瓦解。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等他去做的只有一件事情:去拜见格里高利,谦恭地请求原谅,并恢复对教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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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诺萨之辱

1077年,亨利前往位于亚平宁山脉的卡诺萨,这是著名的托斯卡纳的玛蒂尔达女伯爵的城堡,格里高利当时正在那里,但拒绝见他。时值隆冬,国王身穿麻衣,赤足立于满是积雪的城堡院落里,连续三天等在那里请求教皇接见,并准备跪于其足前接受宽恕。第四天,格里高利同意接见国王,免除了开除其教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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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跪于格里高利足前接受宽恕

后来,亨利对此次的屈辱进行了报复。他召集了一支军队突袭罗马。格里高利被迫到萨莱诺寻求避难,并于1085年客死他乡。他的遗言是:“我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我客死他乡。”

但争端并未就此停息。格里高利的继任者继承了他的遗志,亨利再次被开除教籍。在与教会势力作了长期斗争并遭到被煽动的儿子起兵反叛之后,他最终于1106年心力交瘁而死。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

亨利的继任者还是继续同教皇争斗。经过多年的艰苦斗争,事件终于以著名的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告终。协定规定:经过自由教会选举产生的所有帝国主教和院长,都应由教皇授予象征属灵管辖权的戒指与权杖;而皇帝则是通过触摸其世俗权力象征的权杖行使其授职权。此次双方都承认,所有的属灵权力源于教会,而所有的世俗权力来自国家。这是一种妥协:“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中世纪的神权与君权:教皇和皇帝是如何进行权力之争的?

教皇和皇帝的权力之争告一段落,而此时的欧洲人民开始一致对同一事务产生了惊人的高涨热情:十字军东征,或圣战。神权在同君权斗争的过程中获得了威望与力量,令教皇得以施加影响,组织并实施了十字军东征;而与此同时,又正是这一伟业反作用于神权,极大地帮助教皇实现格里高利欲把教皇的权力打造成西方基督教世界无上权力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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