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深夜作案無人發現,易門縣十街鄉張某在十街信用社門口見到一輛微型車上放置的手機後,見財起意將手機盜走。3月31日,易門警方在受案後,只用了13個小時,就將嫌疑人張某人贓俱獲。
3月31日8時許,易門縣十街鄉李某到十街派出所報警稱:昨晚23點半左右,他停在信用社旁邊麵包車上的一部價值1000餘元的手機被盜。接報後,民警立即到案發現場調查,發現3月30日23時45分,一名衣服袖子上有白色條紋的男子來到李某的車面前,見四下無人,將李某副駕駛座位上的手機盜走後逃離現場。經初步調查,民警排除流竄作案的可能,於是加強集鎮的巡邏力度,當晚21時30分許,民警在發現嫌疑男子的行蹤後,在十街集鎮新農村將嫌疑人張某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查獲李某被盜的手機。在證據面前,嫌疑人張某交待,3月30日,他到十街集鎮遊玩,晚上23時30分的時候,他路過十街信用社時,看到一名男子將微型車停放在路邊,車窗沒有關就進去了信用社,他看到車的副駕駛位上擺放著一部手機,便產生了據為己有的念頭,在觀察周邊無人後,將車內的手機盜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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