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年收入低於6萬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補貼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社會經濟秩序都受到巨大沖擊,很多低收入個人和家庭的收入中斷,陷入困境,甚至走到垮塌邊緣。

部分家庭存款消耗殆盡,開始通過借錢、花唄、透支信用卡等方式維持生活。不少專家呼籲,應借鑑其他國家的做法,給予低收入群體直接的現金補助。“

建議對年收入低於6萬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補貼

具體而言,建議充分利用個稅改革後建立起來的居民收入和支出的申報核實體系,對未能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紅利,且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群體,對其教育、醫療、住房和贍養支出按照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的定向補貼。該政策直接瞄準低收入群體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負擔較重群體,這部分群體受疫情的影響相對較大,也相對公平,可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

建議對年收入低於6萬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補貼

為便於實施,支出額的認定可與現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認定標準一致。例如,子女教育以一個月1000元的標準認定,贍養老人的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認定。有個稅收入和支出申報核實系統的支持,這項政策落實起來將不存在太大難度。如果將補貼額度按照認定支出負擔額度的10%進行設定,人均補貼額度接近1620元,對於疫情衝擊的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額外收入。

總的來看,需要出臺更精準定向的財政支出政策,對受此次疫情影響較大的收入較低、負擔較重的群體給與更大力度的一次性現金轉移支付。由於低收入群體邊際消費傾向更高,對低收入群體大規模的轉移支付將直接轉化為大規模的消費,加上乘數效應,對整個經濟體而言也是強力的刺激。

建議對年收入低於6萬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補貼

對於以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為主的靈活就業、自由職業等群體,可以允許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申請暫不進行個稅預扣繳,在年終彙算清繳時進行辦理。在實際徵管中,勞務報酬和稿酬所得並不是像工薪所得一樣進行累計預扣,而是按次參照預扣繳稅率表進行預扣,這導致預扣繳稅款額度可能遠超過應納稅額,年終彙算清繳時退稅的情況。

建議對年收入低於6萬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補貼

以每月獲得1次5000元勞務報酬的情況為例,年總收入為6萬元,實際不需繳納個稅。而每月預扣繳的稅款為800元,實際年預繳稅總額為9600元。在正常時期,這800元/月的預繳稅款對納稅人可能影響不大。但如果受疫情衝擊導致收入非常不穩定,暫停辦理這筆超額的預繳稅款對居民就非常有幫助了。

如果得以實施,據專家估計,受惠人口規模將達1.76億,補貼總額接近2860億元。這2860億元的一次性補貼,不僅僅使得1.76億低收入群體生活得到改善,還將直接轉化為2000億的消費,考慮消費乘數效應,總共帶來近4000億元的經濟增長,相當於2019年GDP總量的0.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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