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施行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工作

為加強道路運輸駕駛員動態管理,強化全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自2020年4月1日至2023 年3月31日,蘭陵縣將按照修訂後的《臨沂市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辦法》施行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工作。

蘭陵縣施行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工作

道路運輸駕駛員,是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蘭陵縣交通運輸局事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工作。《辦法》規定,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未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由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列入黑名單:

(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報,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責任的;

(二)轉讓、出租從業資格證件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範圍,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

(四)駕駛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五)本次誠信考核過程中或者上一次誠信考核等級簽註後,發現其有弄虛作假、隱瞞相關誠信考核情況,且情節嚴重的;

(六)在考核週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的;

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和《交通部進一步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由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加入黑名單並上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公告作廢:

(一)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

(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在一個計分週期內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滿12分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三)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且沒有主動申請註銷從業資格的;

(四)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採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被列入黑名單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在計滿20分之日起15日內,到有培訓資格的機構,接受不少於18個學時的道路運輸法規、職業道德和安全知識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結束後,道路運輸駕駛員憑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辦理清除計分手續,繼續參加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


黑名單彙總名單將在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http: //jt. linyi.gov.cn)

網站公告

每季度公告一次

凡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列入

黑名單的道路運輸駕駛員

一律不予辦理轉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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