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機公款旅遊並違規報銷食宿等費用 縣博物館館長受嚴重警告處分

新京報訊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宜春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奉新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清林等人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8年4月11日,奉新縣福利院院長尹新按照何清林安排,在縣民政局食堂以虛報套取接待費方式,違規報銷酒水費用1500元,用於何清林私人陪客。2019年6月,尹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2019年8月,何清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違紀款予以收繳。

宜豐縣博物館館長餘康華藉機公款旅遊問題

2016年9月16日至23日,餘康華等6人借參加成都博覽會之機,先後到湖南、甘肅等地遊玩,並違規在單位報銷食宿等費用18001元。此外,餘康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9月,餘康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餘5人均受到相應處分或處理,有關違紀款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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