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三年物業費 簡案執行短平快

近日,朱某等人主動來到銅陵市郊區人民法院繳納了拖欠三年之久的物業費一萬餘元,立案不足十天的三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得以快速執結。

朱某等三名業主因與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而被起訴至郊區法院。原來,三人因不滿所居住小區物業服務,認為物業管理不到位,服務存在瑕疵,已經三年多沒有繳納物業費了。後經法院判決,朱某等三人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共計一萬餘元。判決生效後,物業公司多次向三人催繳,他們卻置若罔聞,一直未按照判決書要求支付物業費。

案件進行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依法向三名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相關法律文書,對他們進行了限制高消費、凍結銀行賬戶等一系列強制措施,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耐心地向其釋法明理,告知他們要儘快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支付義務,否則法院下一步將採取更加嚴厲的信用懲戒措施,將會對個人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執行法官還組織物業公司與被執行人面對面進行溝通,說明業主若對物業服務不滿,應該採取合理方式和途徑表達,並告知拒絕履行法律義務後果的嚴重性。同時執行法官也向物業公司說明作為服務提供方要及時解決業主反映的問題,實現良性溝通。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導下,三人迫於強制執行措施的威懾,按照判決書確定的金額,全額繳納了拖欠三年多的物業服務費。

為努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郊區法院不斷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執行團隊化模式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對於簡易執行案件,簡化程序快速辦理,實現簡案執行短平快,以高效的執行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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