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這幾天,媒體針對公攤面積合理性提出質疑,並接連有權威媒體發聲,怒斥公攤面積是“坑”,讓我們很受傷,現在到了必須要解決的時候。從網上的反饋來看,有超過98%的人是支持取消公攤面積,但從留言中,不少人擔心取消公攤面積後房價是不是又要漲?已購房人群能否得到相應補償?本文就大家關切的問題做一些有意義的分析和探討。

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權威媒體紛紛發聲:取消公攤面積勢在必行

人民日報:發表題為《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文中指出,公攤面積不是一個新鮮議題,長期存在並不意味著合理,公攤面積長期侵佔老百姓的利益,已傷害市場經濟公平性。文章最後指出,希望主管部門借房地產調控之機,探索科學合理的計價方法,切實保護人們的利益。

新華社:發表題為《“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文中指出,國際上都是按套內面積核算房價,而我國房價、物業費都要按照公攤面積計算。公攤面積沒有明確的標準,不僅讓購房者多掏錢,未來還隨著房產稅、精裝修政策採用公攤面積算法,則會進一步加劇不公平性。希望職能部門在治理房地產亂象之際,主動回應民眾關切。

法制日報:事實上,公攤面積計算原則、計算方法、分攤比例和係數,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任何強制規定,只讓合同當事人具體進行約定。

中國之聲:文中報道了一起黑龍江某棚改小區,一套拆遷安置房建築面積108平米,實際使用面積則只有54平米,公攤面積達到50%,半櫝半珠得治。

半月談:多次發文強調,要求儘快對公攤面積給予清晰界定,用法律法規從根本上保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公攤面積“4大坑”

1.開發商做大公攤面積。根據業內人士講述,我們購房者能夠測出實際使用面積,但不能測出公攤面積,這裡面就大有文章可做。小區房子的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是開發商請測繪公司實地考察後出具的報告。開發商與測繪公司對測算方法和數據非常清楚,如果開發商與測繪公司形成某種默契,那就難說了。有內行人說過,任何一個小區所有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是大於這個小區的實際公攤面積。然而,這樣含有詳細公攤面積測繪報告是不會落到購房者手中的,購房者只能聽之任之。要知道,面對當前的房價,如果一戶多分攤一平米,那麼對應整個小區的價值會是多少?

2.物業在公攤面積上賺錢

按理說,業主花巨資購買了公攤面積,那麼公攤面積建築所有權就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公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根據專家介紹,如果物業公司在公共建築部分投放廣告,那麼其中一部分收益應該歸業主所有。有媒體記者曾做過調查,現在大部分小區在小區出入口、電梯間、小區內部道路等部位投放大量廣告賺取不菲的收益。如果把這些廣告收益回饋給業主,那麼業主實際交納的物業可減少50%。

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3.取暖費和物業費均按照建築面積交納

當前,小區物業費和取暖費都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換句話說,小區業主不僅要為自己家裡實際使用的一畝三分地交納費用,還要為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交納物業費和取暖費。有專家指出,建議收費單位每年都應公佈這兩項費用是如何計算收取的?每平米到底是多少錢?包含公攤面積的哪些建築?費用事項設置和價格都應科學合理。

4.購房者為公攤面積買單

按照開發商現有銷售計算方法,100平米房子,單價1萬,總價就100萬,但是這裡麵包含了20-30%的公攤面積。歐美髮達國家銷售的房子均是按照居住面積來定價,同樣價格的房子,那麼使用面積就是100平米,而不會是實際使用面積只有70-80平米。根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有住戶反映,一套125平米房子,開發商對精裝修的報價2千5一平,實際包含了28%的公攤面積,這樣算下來,購房者在精裝修上一套房子就多花了8萬元。

取消公攤面積利大於弊

我們購房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費,如果與國家接軌,我們更能體現對比出房價差異。即使開發商藉此漲價,但是我們的購房總價是不會上升的。舉個例子,按現在政策,90平米房子,單價2萬,開發商銷售總價180萬,取消20%公攤面積比例後,實際出售面積72平米,如果實際總價還是180萬,那麼這套房子的單價就要提到 2.5萬。試想,開發商的房子2.5萬單價銷量好,還是單價2萬銷量好?顯然是後者,這樣一來,開發商可能不會賣2.5萬,為了銷量,可能只會賣2.3-2.4萬一平。所以,從這個角度看,購房者實際利益並沒有收到損失,反而有可能減少購房成本。另外,已購房者所有的物業費、取暖費,甚至包括後面的房產稅、精裝修政策等都按照實際使用面積計算,即使他們調整一些價格,我們能夠清清楚楚消費,何樂而不為?如果說取消公攤面積有什麼弊端,那就是更改工作要繁瑣一些,對既得利益者有損害。

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取消公攤面積具有現實基礎

1.官方媒體連續發聲

在輿論上,官方媒體連續發聲表態,說明國家也看到了公攤面積帶來的諸多弊端。人民日報文章稱,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際上是損害老百姓的利益。事實上,長期存在的東西不一定合理,既然不合理,我們就要正視和努力改正之。如果視而不見,那隻會侵害我們更多的利益。媒體連續發聲,應該說我們已經看到取消公攤面積這一不合理做法的希望。從網上的網友反饋來看,絕多數人是支持取消公攤面積,從這一角度看,取消公攤具備紮實的民意基礎。

2.國內省份已有試點。此前據媒體報道,公攤面積由香港商人李嘉誠所發明,先是傳到臺灣,再傳到大陸。事實上,公攤面積發源地香港,已在2013年完全廢除了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概念,完成與國際接軌,改為按使用面積計算。作為舶來品,我們有什麼理由還繼續堅持執行這一不合理且未有嚴格規定的政策呢?在國內,重慶早在2002年就以地方法規形式,對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計價,廣州、北京也在開展套內計價方法的探索。

3.利用房地產調控間隙,加快與國家接軌步伐。我們說清正一個行業需要方方面面,多管齊下,正如央媒所說,房地產市場趨穩,房地產調控已進入深水區,利用打擊樓市亂象之際,把“公攤面積”這一亂象徹底拔出並改正之,何不是一個良機呢?國際上沒有公攤面積說法,中國獨存的公攤面積到了該取消的時候,加快與世界接軌是我們當下正確的選擇。

取消公攤面積後,建議適當補償已購房人群,新建房屋按套內面積算

建議對已購房者適當補償

取消公攤面積後,已購房者擔憂兩個問題,一是按照實際使用面積算,那麼房子總價值是不是就減少了?二是如果不再買房,原來房子公攤面積的錢都被賺走了,心裡不是滋味,那也是血汗錢啊。關於這兩個問題,第一,現在已持有房產的人群,房子就是二手房,二手房價格掌握在房主手上。如果公攤面積取消了,相信誰也不會按照原來價格來報,報多少大家心裡都有數,很明顯的例子,如前兩年土拍火熱的時候,一塊高價地就能帶來二手房業主提升掛牌價,所以存量房產價值不會因為公攤面積取消而降低;第二,以前買的房子公攤錢都被各方賺走了,面對如此高的房價和主體變更,想要回來確實夠難。建議從今後的稅收、取暖費、物管費等給予適當優惠和補貼,從心理上給予民眾安慰。正如前面所說,我們既有房產的價值不會因為取消公攤而降低,所以,我們應該減少此項改革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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