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忆英烈,英雄足迹长(二)

我们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

————习近平

草长莺飞,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忆英烈,英雄足迹长。“英雄”与“烈士”,从来不是与我们渐行渐远的称谓。英烈的精神,早已经融进首府公安的血脉。在我们的队伍里、在我们的心里,他们,从未离开。

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 | 清明忆英烈,英雄足迹长(二)


木拉提·肉斯坦木,男,维吾尔族,1971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生前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二大队四中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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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10日,木拉提·肉斯坦木在抓捕行动中,为保护身后的战友,第一个冲进房间,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8岁。

1999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木拉提·肉斯坦木同志为革命烈士。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联合追授木拉提·肉斯坦木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赵新民,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1974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生前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西门派出所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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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日,赵新民在处置一起威胁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时,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勇敢地同身绑炸药的歹徒周旋,为转移群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在周旋过程中,歹徒引爆炸药,赵新民壮烈牺牲。

2002年3月11日,公安部追授赵新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的光荣称号。2002年3月25日,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决定追授赵新民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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