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护士的黑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今天看到一个刷爆网屏的消息:广州一个新冠肺炎确诊的黑人,拒绝配合检查治疗,还殴打、咬伤护士。

护士的眼下部位、脖子上都是惨不忍睹的伤痕。看到视频,人人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我认真查阅有关法律,又听了不少权威专家的观点,这个耍横的黑人,涉嫌三款罪: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可能被判处5—7年有期徒刑。

本人认为,无论是黑人白人黄种人,也不管ta是哪国人,只要在中国地盘上、犯下中国罪,就必须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追究,决不能姑息将就。

同时,事情发生后,医院的“主任”居然要求知情者不要曝光,叫护士不要小题大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不禁要问这个“主任”大人:1、如果是你的女儿被欺辱,你还会忍吗?2、如果是中国人施暴,你还会这样忍吗?3、你心中的外国人真的这样值得你跪舔吗?外国人真的比中国人高一等吗?就连黑人都比中国人高一等吗?

必须追究这个“主任”的责任 。同意的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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