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忒大膽!

為深入推進“百日攻堅行動”,確保轄區道路的安全有序,右玉交警大隊科學部署警力,於2020年4月1日,董半川中隊執勤民警查處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0時,執勤民警在國道24162KM處對過往的車輛進行“無縫隙式”酒精呼氣含量檢測。一輛車牌號為晉BV***6的小型麵包車駛入檢查點時,行駛遲緩,躲躲閃閃,這一反常行為引起了執勤民警的警覺。民警立即將該車攔停檢查,

在檢查的過程中,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說自己所有證件都忘記帶了,隨後,車窗打開後,一股酒氣撲面而來,遂對駕車男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9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在證據面前,駕駛員郭某承認了其飲酒後駕車的事實。

經詢問,郭某當日在跟朋友吃飯時,喝了幾杯酒,因為第二天有事,就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執勤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駕駛員郭某做出罰款1400元、記14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郭某誠懇接受處罰教育,並對飲酒發生的過錯行為深深懊悔,表示在今後一定會吸取教訓,嚴格守法,從自我做起,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出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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