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找到新的高薪工資,然後自離真的好嗎?

閒雲飛鶴


看了你的問題,分析一下你現在的狀況,你對原公司的不滿意有以下幾點:

1,工作強度大,你一個人要做2-3人的工作量。

2,薪水低,每月工資實際到手2000多。

3,交通遠,交通成本高。

4,發展後,加薪空間小。即使加也是100-200。

你對新公司的期望:

1,工資是原公司的1倍多,實際到手5000。

2,離家近,交通成本低。

就以上比較,兩份工作的,新公司對你的現實利益大於原公司。

再來分析一下你糾結的情況:

1,原公司生意越來越好,公司將來可能前景會越來越好,但是你已經判斷由於是家族企業,即使給你加工資,也不會太高希望。

2,原公司主管人品不錯,可能平時工作中,與你交往比較和諧。但是這可能只是你們投緣,實際上對你的發展有沒有幫助,不得而知。

3,你擔心你一走後,原公司亂套了。你是一位比較有責任心的員工,希望自己的離職不會影響公司的運轉。但是關於這一點,職場上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要,沒了你,公司都一樣運轉。

4,對於一名員工來講,跳槽到一家新公司,都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適應期長短因人而異,跟自己的工作能力,學習習慣,為人處世等有關。

你現在走不了的話,一個月後新公司的崗位就沒有了。如果你確定要離開原公司,就先與原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則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凡塵漫記


作者之所以這麼糾結,是因為幫單位考慮得太多了,而且把思路也侷限於“自離”中,所以才感到迷茫,不知所措。

但其實,這些都是你的想法,而不是你的行動,只有你把想法付諸於行動的時候,你才能知道結果怎麼樣,也才知道該如何應對。

因為我自己也曾在家族企業工作過,所以對於你說的那些工作量大、回饋少,很容易理解,因為這樣的企業採用的管理方式是“壓柞”手段,領導者是希望一個人能同時做好幾份工作,這樣企業就可以少承擔點人力資本,這樣的企業他們不會意識到“人力資源是應該當資源來開發”,他們只會認為“人力就是成本,我得想盡一切的辦法來節約成本。”

不管是從薪資待遇上面,還是從個人長遠的職業規劃上面去考慮,離開這樣的企業都是明智之舉。

所以,你第一步就做的就是寫一封辭職信,正式通知單位你要辭職了,然後再看用人單位的反應如何,這時你要明確表示你已經找到新工作了,表明你的決心。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相關的法律法規,員工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至於用人單位同不同意都是沒有關係的,也就是說你只需要把辭職信寫好,做好離職交接就可以了,單位是沒有理由不讓你離職的。

如果用人單位同意你離職,那麼儘快辦好離職手續,讓單位開具解決勞動合同書就行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你離職,那你告知下舊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必須在十五日內給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材料,如果做不到是違法的,你可以不去舊單位上班,直接去新單位入職就行了。

總之,不要一聲招呼不打,沒有寫辭職信就不去原單位上班,採用“自行離職”的方式離開單位,這樣做反而是不利於自己的誠信和未來的背景調查的。而只需要寫好辭職信,交由人事部就可以了。

我是呂姑娘,國家首批人力資源管理師,江蘇省企業培訓師,全球職業規劃師,近二十年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專注職場及個人成長領域,有職場上的疑惑,歡迎你關注私信我。

呂姑娘說職場


建議離職,不要覺得對不起現在的公司感到內疚,要儘快告訴主管,你快要離職了,給主管一個期限十天,招新人接手,整理工作需要注意的問題,需要做的事項做成文件夾。十天之後如果新人還沒有適應工作,你可以同主管和新人溝通,先去新公司上班,不懂不明白的問題發信息給你,等你下班之後詳細回覆問題。我有個朋友和你一樣在小公司家族企業上班遇到問題也一樣,她現在去了大公司上班,待遇翻了一倍,還有年假,同之前的小公司也有聯繫,相信你也能處理好,做到好聚好散


時光之梨子


我我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離職的話,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

你找到高薪工作了,首先恭喜你,說明你有一定的能力, 獲得了新公司的認可,那麼你到底應不應該自理呢?在我看來你不應該自立。

雖然你厭倦了目前的公司,並且找到了新的工作,如果想離職的話,最好還是按照勞動法提前向公司申請,讓公司儘快的招人,然後做交接。

如果新公司催的比較急,你可以和新公司商量一下,讓新公司寬限幾天,然後再和目前的公司商量一下,讓公司儘快招人,這樣你就可以順利離職了。

你在公司做了這麼長時間,相信如果你提出和公司商量的話,公司也會同意的,或者你在新公司上半天班,在目前的公司上半天班,晚上加一下班,應該都可以解決的。


零基礎跟我學會計


開始看到標題的時候,我覺得你的自離不是太好,不過看完你的文字介紹以後呢,我覺得你的這種做法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怎麼說呢,應該也算是合情合理的操作了。

我個人覺得做工作的話,一般會有兩個訴求,一個是有合理的晉升的通道,另外一個就是工資待遇,從你的個人介紹來看的話,你這兩個訴求在你原來的公司都沒有辦法達到,你原來的公司是家族企業,晉升的天花板很快會觸碰到,工資待遇又達不到你的期望值,換作是我也會盡早離開。

而你的新工作的,至少解決了你在工資待遇方面的這個訴求,還有離家近等一些便利條件。從你介紹的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你對新工作的滿意程度較高。同時也可以看出你是個重情重義的人,會擔心你離開後的工作安排,確實會有困擾。

我個人的建議,遵循你心裡所想,離開那份讓你不開心,待遇不高的的工作。當然,離職前把自己的工作整理好。可以把已完成的,未完成的,緊急的各項工作整理好,一些工作方法,工作聯絡方式也整理好,當面交給你的直接上司,並說明你離職的原因。也不要因為對方許諾的條件而留下,走就走得乾脆,不要拖泥帶水,把精力投入新工作,爭取早日干出成績。

希望我個人的建議能幫到你。


OFFICE能手


按照你說的情況,我的建議是離職,不過不是一聲不講馬上就走。

具體做法:

先跟新工作領導溝通,什麼時間到崗?是否可以一週後到崗?因為自己在原來公司負責事務較多,需要一週時間交接,最快也要三天,既然要離開也要把手裡的工作交接明白,對公司和領導負責。(如果新公司領導真的想要你,就會等你一個周,至少三天,而且這樣反而給他留一個負責任的好形象)

然後跟現在公司領導談,因為這次疫情,家裡人不放心你太遠上班,就幫忙在家附近找了一個工作,原本讓我立刻去上班,但是我考慮到手裡很多事需要交接,就給推遲到崗了。您看,兩天內找一個人跟我交接一下手裡的事吧,不然我直接給您交接也是可以的。不管怎麼說,我在公司這麼長時間,還是有感情的,平時您對我也不錯,我不能一聲不講就不來吧?!所以我今天把……工作(把要交接的工作列一下)先整理一下,明天跟您還是您派個人,都行。

接下來按照流程走就行了,自己心裡有主意了,就要引導話題掌握主動權,讓談話對你有利。既然決定要走,最後對方扣工資或說一些不好的話,都不要在意,達到目的,做自己該做的,留下好名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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