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區積分制入學4月15日接受網上申報

越秀區積分制入學4月15日接受網上申報

4月2日,越秀區教育局發佈了《2020年越秀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本年度積分制入學將於4月15日起接受網上申報,有4類人群可保障入讀越秀區公辦小學和初中,居住證滿一年的則可以參加積分制入學。

  可申請小學和初中公辦學位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為廣州地區以外的來穗人員適齡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不含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實施細則》明確,申請入學年級分別是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凡適齡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應條件,可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名申請入學。

  居住證滿一年可以參加積分入學

  而不符合保障性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通過積分制的方式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公辦學位。申請人只要符合已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居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或是申請人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已辦理就業登記),在越秀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1年以上並在繳的就可以申請積分入學。

  申請人根據自身條件,根據報名系統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並按要求相關原件交現居住證所在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積分制服務窗口核對即可。

  積分入學申報時間

  資料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

  積分入學網上申報時間: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至5月12日中午12:00。

  積分入學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至5月12日17:30。17:30後各街受理點不再接受積分入學紙質材料受理。

  4類保障性人群

  1、已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五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居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五年;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五年且在繳、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如申請人或其配偶擁有廣州市內非越秀區房產,應在房產所在地辦理居住證,並向房產所在區申請積分入學)。

  2、現居越秀區並在越秀區所屬單位從事消毒站、園林綠化、市政建設、城市管理服務、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連續兩年以上、同時在以上服務單位繳納社保累計兩年以上並在繳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3、現居越秀區並獲得 “廣州市見義勇為好市民” 稱號、榮獲2016-2019年度越秀區最美“好房東(好鄰居)”“好僱主”“好僱員”稱號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4、申請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區公辦小學學籍滿7個學期以上(含7個學期)。(此類僅適用於申請越秀區初中一年級學位。)

  (來源:4月3日《信息時報》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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