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別踩這些法律“雷區”

清明祭祀,別踩這些法律“雷區”

清明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從古至今一直保持著祭祖掃墓的傳統。但稍有不慎,就可能踩到法律的“雷區”。3日,平谷法院提醒大家,用文明祭祀的方式表達對逝者的哀思。

燒人民幣祭祀可罰款一萬元

近些年,清明節燒人民幣的新聞不少見,而且跟風的人越來越多。這不僅僅是一種陋習,而且,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國家有關法律。

法官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也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防礙人民幣流通,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為。《條例》也有明確的罰則: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生產銷售“人冥幣”觸犯多條法律

目前的市場上,不少祭祀冥幣的幣張顏色、大小、圖案、面值等,都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相似。有的幣面上的“人民銀行”變成了“冥民銀行”。

生產銷售這類冥幣看似見怪不怪,其實是違法行為。

法官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殯葬管理條例》也規定: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同時,還規定: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印刷這類封建迷信殯葬物品,還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禁止印刷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內容的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祭祀引發火災要引起重視

清明節期間正值天乾物燥時節,最容易發生失火案。法官舉例說,常見的違法行為包括燒紙錢、放鞭炮、點孔明燈等引起的山火。祭掃時,大家要嚴格遵守野外用火規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過失犯放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法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法官建議大家,儘量選擇獻花、植樹、網絡祭祀等安全、環保方式寄託哀思,文明祭掃、安全過節。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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