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但仍然有許多人不聽勸 還在酒駕
喝酒本身並不可恨,可恨的是酒後駕車。
就不能喝完酒做個
安靜又不開車的美男(女)子麼?
之前就說過
烏魯木齊交警查酒駕的時間表就是
每天
每天
每天
不分初一或十五
不分工作日還是節假日!
今天
烏魯木齊交警繼續曝光兩起酒駕案例
希望廣大市民
通過這些案例能得到警示!
1
案例一
3月20日,水區交警大隊民警在振安街路段進行夜檢時,當攔停一輛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一看是交警,立刻闖卡猛踩剎車就跑,民警將其查獲後問他為什麼要跑?駕駛員回答乾淨利落“因為我喝酒了!”看來還沒有糊塗,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65mg/100ml……
2
案例二
3月21日,在河灘路北向南主道,一輛黑色小型轎車將一輛紅色出租車碰撞後駛離現場。隨後,出租車駕駛員駕駛車輛尾隨黑色小轎車,行駛至沙依巴克區七一醬園綜合購物廣場停車場時將黑色車擋停。最後,附近警務站人員到達現場,將黑色車內人員控制並通知交警趕往現場處置。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倆兄弟喝完酒搭著肩搖搖晃晃出了門
出門後開始找車
我的車停在哪裡來著?那邊有個光!
原來在那邊!
上車開啟“危險駕駛罪”之旅
一杯酒喝掉12分!
經測試,
絕大部分司機,
在喝完1杯啤酒後,
血液內酒精含量就會達到20mg/100ml!
屬於酒後駕駛。
兩瓶小心追刑責
經測試,
喝2瓶啤酒或半斤42度的白酒
絕大部分人的血液內酒精含量已達到80mg/100ml!
屬於醉酒駕駛,
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混酒喝出大事
專家指出:
喝不同的酒,
會在短時間內過度刺激肝臟,
使肝臟加快分解酒精,
造成血液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的乙醛。
在3小時後第二次飲酒,
大部分人的血液內酒精含量將達到80mg/100ml以上
在已知的解酒方法中,
只能減少酒精對人體的危害,
解除醉酒狀態,
但並不能有效降低人體內酒精含量。
拒絕酒駕,從我做起!
不要因為交警查不查酒駕
而決定是否酒後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這應該成為一種習慣
更是一種準則
逃避查酒駕的方法
都是假的
在這裡再次提醒大家
對酒後駕車一定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這是對自己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讓我們一起對酒駕說“NO”!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讓我們一起做到:
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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