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1700公里的“隔空”具結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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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1700公里的“隔空”具結悔過

跨越1700公里的“隔空”具結悔過

【戰“疫”,茂名政法在行動】第103期

遠程辦案

“雲模式”


跨越1700公里的“隔空”具結悔過

“我們是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人員,因受疫情影響,本次訊問通過網絡視頻方式進行,並有值班律師在旁見證,全程錄音錄像,你是否同意?”

“下面在值班律師見證下,通過網絡視頻方式,告知你認罪認罰制度,並與你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你是否同意?”


跨越1700公里的“隔空”具結悔過

“同意。”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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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無接觸”辦案記<<<


疫情發生以來

茂南區檢察院創新開啟遠程辦案模式

實現疫情特殊時期認罪認罰案件

辦理速度不停、質效不減

為案件辦理按下了“快進鍵”


近日

該院第二檢察部通過網絡社交平臺

與遠在1700公里之外的犯罪嫌疑人

取得聯繫

在同步錄音錄像下

開展線上認罪認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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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無接觸”辦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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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簡 介


犯罪嫌疑人趙某是河南省鄭州市人,在沒有菸草專賣品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平臺接受運輸袋裝菸葉的訂單,與菸葉賣家李某約定,從湖南省許昌市襄城縣王洛鎮閆寨駕駛貨車將買家廖某(已逮捕)收購的一批重量為9560KG的菸葉拉運至茂名市茂南區,該批菸葉後經鑑定價值為46.8餘萬元。


偵查機關抓獲趙某後對其取保候審,與同案犯廖某一起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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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趙某在偵查階段一直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檢察官經電話聯繫得知其已返家鄉河南鄭州市過春節,並計劃春節後便回茂名接受訊問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爾後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遠在鄭州市的趙某一直無法回茂名接受處理,使原本順暢的認罪認罰程序陡生波折。


犯罪嫌疑人趙某無法到案,會造成案件久拖不結,強行要求其跨越1700多公里返茂,疫情防控風險過大。而同案犯罪嫌疑人廖某在押,羈押期限亦面臨到期。


“我們必須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保證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決不能超期辦案,一天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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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犯罪嫌疑人宣讀認罪認罰從寬內容


為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證據情況,切實保障訴訟權利,結合疫情期間的實際情況,該院探索特殊時期靈活辦案模式,決定通過網絡平臺視頻方式對犯罪嫌疑人趙某進行“無接觸”訊問,並主動商情轄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到院,同步參與見證。


在遠程訊問過程中,案件承辦檢察官通過視頻告知犯罪嫌疑人趙某權利義務,向其詳細講解了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規定,宣讀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告知其檢察機關擬認定的案件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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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左)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意見


在場值班律師就案件定性、法律後果向趙某提供法律意見,對其提出的實體及程序性問題進行答疑解惑,確保其認罪認罰的自願性。


最終,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全過程錄音錄像,確保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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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梁棚

複審:賴松萬

終審:史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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