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我替你家長輩教育你,再打你一次又怎樣!

婆婆說:我替你家長輩教育你,再打你一次又怎樣!

01


我身高158cm,大專學歷,處於專升本階段,他168cm,本科畢業。目前,我們都在私企上班,均為城鎮戶籍,已婚兩年。

19年年初,我和老公在房間裡拌起嘴來。

他一句、我也一句,兩人有點互不相讓,正吵得火熱的時候,一個身影飛似地衝進來,對著我狂罵,還帶有“媽”字的言語。

她是我家婆,與我們夫妻同住,估計是她聽到了爭吵聲,想要維護她兒子,才會像個飛箭衝進來的。她罵得越來越兇,正當我想還嘴的時候,家婆她卻直接上手了,伸手抓我,還使出拳頭,我下意識用手擋住,但還是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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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婆打傷胸口,手防禦的時候也被抓傷了,而在一旁丈夫看著情況不妙,就伸手攔住了,但他護著的卻是他媽媽……明明被打的是我,受傷的也是我,他卻整個人護在家婆的前面,還一副生怕我打著他媽媽的神情。

後來我做了報警處理,在等待的期間,家婆說了一句讓我刻骨銘心的話:“你家沒人教育你,我就代替長輩教育你,再打你一次又怎樣。”她那副嘴臉著實讓人感到噁心,敢情惡人還有理了……

不久,民警過來勸導,但這時我家婆馬上變了個嘴臉,說是家庭普通爭吵,我很詫異人怎麼會變得這麼快,讓我很寒心。

03


之後,我還去了醫院做檢查,沒發現問題,再後來我直接回到孃家,與他分開住,甚至把他電話都拉黑了,他呢,也沒來過我家找我。我們只在微信上聊天,但聊天也基本是發對不起的表情,直到現在我們聊天,基本都是我打字,他發表情。

在我和家婆發生肢體衝突後的一個月左右,我與丈夫朋友一起去考一個職稱考試,他朋友知道我們發生爭執後,打電話問過丈夫“為什麼會出現打傷我這種情況”,而他居然說是我的問題,是因我而引起的爭執。

我當時很氣憤,他竟然把所有責任都推在我身上,而自己卻撇得一乾二淨,事後還發表情道歉,想必也只是做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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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件事後,我時不時會和他說過關於離婚的話題,但最後總是不了了之。到現在我們兩個基本上是同城分居,偶爾回去他家,偶爾約吃飯,但是看到家婆,我們都互不打招呼。

說實話,我總覺得這樣的關係很不正常,我母親也和他提出過:要麼他搬來我家住,要麼他出來租房,我倆一起住,再要麼就離婚。

但他一直沒動作,一直把“沒錢,欠信用卡”掛在嘴邊,但欠款的具體金額又不告訴我。後來,他考了建築二級和一級,說是要給我好點的生活,且近三月開始每月都會給我一千左右。

我感覺他還是有變好的空間的,而且我內心還是有點留戀他,但最近發現胸部硬且痛,不知道是不是被打留下的後遺症,這一疼痛又提醒著我不該再繼續了……

問題:是應該離開還是等待?


05


被婆婆打算是家暴嗎?如果你的描述屬實,算。


即使不能通過《婚姻法》來認定,也能通過《反家庭暴力法》來認定,兩部法律中對家暴的行為主體的認定都有“家庭成員”,那婆婆算不算家庭成員?如果有需要,可以進一步諮詢一下律師。


但在《反家庭暴力法》裡,家暴實施的主體除了家庭成員外,還包括“非家庭成員,但共同生活的”,我相信憑這一條怎麼也可以把婆婆囊入其中。


你的第一次報警,如果只做了勸導,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你沒有證據。如果你的描述屬實,我都能夠想象到當民警到來後,你婆婆”馬上變了個嘴臉,說是家庭普通爭吵”時臉上的那個得意樣。


你說“後來去醫院做了檢查,沒發現問題。”可能即便是在醫院驗出了傷,當時也很難證明是你婆婆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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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是預計著自己還有可能要去尋求法律的幫助,那就要把取證的工作準備在前面

,不然等事情發生的時候就來不及再做了。


取證最有效的是監控錄像,其次是錄音。


現在很多家庭為了防止盜竊都裝有監控,一般是在客廳裝一個,大門口裝一個。


如果條件許可,你可以以防盜為由,在自己家的客廳裝上,價格不貴,幾百塊錢就可以有;如果條件不允許,或者你的心思被婆婆看穿了,不能實行,也可以考慮用錄音。


當下一次爭吵,你預感有可能有更大的事情發生的時候,你可以假裝很生氣,要回自己的房間收拾東西回孃家,這個時候打開你手機的錄音,然後再出來。


切不可圖省事,轉身就掏手機來錄音,這樣很容易被發現。


當然,錄像和錄音的建議,都是建立在你已經打定心思要離婚的基礎之上,為了更好地保障你的人身安全,離婚與財產劃分的主動權而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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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暴,相信有些在看這篇問答的小仙女也是受害者。


想要更好地保障自己在婚姻中的權益。我推薦你看一本書,這本書就叫做《好的婚姻,要守護財產和愛》。


這是一本很好的書,它站在法律的邊緣,將你在婚姻中有可能遇到的人身與財產的威脅,都很實戰、具體地講得明明白白,且通俗。


你說你老公最近對你又好了起來,讓你對這段婚姻又有了些留戀。


我和你講講其他人的故事,之前我做情感諮詢的督導的時候,遇到過這樣的一位女生,她老公一直都對她持有家暴,而且是打得很厲害的那種。


她身邊的人一直在勸她“你離了吧,再找個新的”或者“哪怕你自己一個人也都比現在強”,但她不管怎麼被家暴,每次都是去找別人訴苦,說完苦之後,她就是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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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呢?


第一,是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


她可以預見的是離婚之後,她的生活水平會急速地下降。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她是用自己的皮肉之苦來換她現在的生活水平。


第二,是社會評價。


在她所生活的城市和環境,一個離了婚的女人是個很恐怖的標籤,預示著她要被人指指點點,預示著她在親朋好友之間的評價,從天堂直接打入地獄,還預示著如果她只能接受這套體系的評價,她的餘生將痛苦不堪。


而與這些痛苦相比,皮肉之苦可能還算是輕的。


那後來怎麼樣呢?我們也沒有跟她在“Yes or No”這點上糾結太久,只給她建議去做一下自我提升,走出去多看看自己還有什麼生存技能和學習的可能性,並將之發揚光大。

09


第2步是多認識些新朋友,在自己雖然還沒離婚,但是又合法、合理的情況下,多去認識一些異性朋友。


過了一段時間,我再看到她的情況,她是自己很高興地把婚離了,因為她已經有了獨立的經濟能力。另外,在其他的異性接觸的過程中,由於方法得當,她不但發現了自己的魅力尚在,甚至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是:自己比結婚之前,比20多歲的時候,對男性的吸引力還要更大。


一下子兩手抓,兩手都硬了。


那麼請問,對於過去她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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