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夜:当“许巍”遭遇南霸天

此文用手机短信写于马桶盖上。时年23岁,刚毕业,客居西安。


’还在学校的时候,每逢节日,我就担心接二连三的聚餐会把我原本的计划打乱。所以,在彼时的我看来,饭局偶尔也是是要躲的,即使大部分情况下我都是以白吃的角色出现在各种食物面前。现在想想,真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意思。后来,就到了西安,一个自我定位西北实际在版图上还略靠东的地方(有怀疑此妄言者,请看地图)。在这里,我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周末出门穿拖鞋不梳头,以一种很拽的姿势走路。不知是街上穿白裙子的姑娘都有着高高的个子,还是有着高高个子的陕西姑娘对白裙子情有独钟,总之我对这里的姑娘们充满了好感。据说这里有沙尘但没有台风,但是在我短短数月的陕西经验里,我没有遭遇沙尘,却遭遇了堪比台风的能把楼房吹得乱晃让我误以为是地震的“西北风”。我喜欢这里,因为我是个懒人。我拉开窗户把水滴滴的外套伸出窗外,还没等我准备好撑衣杆,衣服已经干了。我猛得关上窗户,因为我听见了我的额头上皮肤干裂的声音(尊敬的陕西人民,请不要骂我,这里真的好干啊!)。

我居然也来陕西了, 想想都跟做梦似的。在这里,我是个外省青年。再不用担心被突如其来的电话绑到某张饭桌旁了,我却由衷的想念那些为我提供白食的朋友们,以及你们推到我面前的刺啦刺啦响的刚过过油的荤食。在我刚接触课外读物的时候,看的就是陕西籍作家的书,从柳青、王汶石到陈忠实、路遥、贾平凹,再到京夫、高建群,这使得我还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对黄土高原、对关中大地以及陕南的村落产生了无限的向往。虽然我知道山东人和陕西人,起码在长相上,应该没有多大的分别。但我在想象中,还是把陕西男人描绘成了这样一副模样:络腮胡子,肩上背着褡裢,衣服是破的,露着结实的膀子,腰上挂着杀猪或者杀人的大刀片,嘴里哼着粗野的秦腔(请原谅我这外行对陕西民间艺术的错误的表述)。我和很多读者一样,在看完了《白鹿原》之后,对关中的棒槌会充满了向往,以此来看,男人天生有当流氓的潜质。后来的后来,都梁笔下的陕北,曾经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黄土高原无限憧憬。高考填报志愿,我的前两项志愿都是陕北院校,至于后来怎么到了湖北,本人至今耿耿于怀。其实,这应该是我第二次来到西安。11年的夏天,因为一件不愉快的小事,我认识了善良的赵阿姨和美丽的南姐。因为她们,我有了一次来陕西玩的机会。该玩的都玩了,该吃的都吃了,临走还大包小包的。当然,花钱的自然是她们,那时我还是个穷学生。

在长安,没有人请客吃饭的周末,我一个人坐在窗前,把键盘敲得噼哩叭啦响。我又找回了写作的快感。有读者半夜里打电话向我诉说她看过小说之后的激动,声音颤抖。跟着他的声音,我的心也颤抖了,加快了敲击键盘的速度。从一万到三万,到十万,再到……字数一点点增加,成就感油然而生。终于我累了。收拾好心情,决定到街上逛一逛。就去钟楼吧,那里有很多街头歌手。就这样,在很多个夜晚,我一个人置身在钟楼附近的人群中,听年轻的歌手们歌唱人在异乡的感慨。许巍、老狼、崔健,筷子兄弟……不是银幕上的常客,却是街头歌手的最爱。

国庆夜,世界热闹的要死,在家闷了一天的我,出门了。从大差市到钟楼,步行也要不了二十分钟。这个夜晚,街头歌手们倾巢而出了,到处都是歌声,却没有谁的歌声打动我。周杰伦、林俊杰之流,小周表示完全无感。颠都一个角落,看小孩子们玩滑板。没劲,快睡了。猛然间,《时光》的旋律飘了过来。怎么可以这么像?难道许巍国庆回家了?我起身就跑。终于在一个个以歌手们为中心形成的人群中寻到了那段旋律的所在。连人长的也像许巍,只是近了,歌声不那么像了。街头很少有父女组合,而且女儿还不满十岁的样子。小姑娘的鼓点有点不太靠谱,快了,老爸边唱还要边拿眼色引导她。当爹的吉他弹的不错,歌声也基本唱出了许巍的神韵。不知是因为歌声还是因为这种容易博得同情的组合方式,人群中不停有人掏钱,大多还是穿着时尚的姑娘。观众中一位白净的小伙子笑着说,喜欢许巍歌曲的姑娘,我爱你们。这是我见过的最来钱的街头组合,吉他包满当当的,少说有几千块了。唱完了许巍,又上来一哥们,唱起了崔健。唱功比刚才那位老兄强一些,只是没有了小姑娘的鼓声,似乎掏钱的观众少了。一个小插曲出现了,一位约莫三四岁的小男孩抱着一把玩具吉他走进了人群,身后跟着一位年轻的母亲。小男孩拉了拉唱歌的小伙子说,叔叔,叔叔,能不能再唱一首《蓝莲花》。我惊了,这么小的孩子居然也知道蓝莲花?可是“叔叔”没有满足他,唱了许巍,却没有唱《蓝莲花》。小男孩很high,黑框眼镜,吉他,台风很好。观众纷纷掏出手机,照的照,录的录。小高潮来了,西安的姑娘们们又不淡定了,百元大钞神马的都出来了。

有人赚钱了,靠歌声,居然也会有人不高兴。小伙子唱完了《花房姑娘》,我身后一个留光头穿花衬衫的中年人喊了一句,小伙子,该歇歇了,今晚就不要唱了吧。(插一句话,我以前常想,为何很多混黑道的总要纹个身,弄个光头什么的,现在明白了,是因为只有这样,才像个坏人,才更能吓住人。这是有科学依旧的,就好比人们一看见警察的制服自然就有一种畏惧感一样的)。小伙子没理他,观众集体用目光鄙视他。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似乎在喊人。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觉得这时候应该来一首《国际歌》,摇滚版,大家一起唱。我小说里是这么写的,电视剧里朱雨辰也是这么演的,现实里是不是该配合一下?我在等着,等着小伙子唱《国际歌》。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军哥,干啥呢,出来吃个饭吧,我请客……“

我犹豫着站起身,离开。身后,《国际歌》的旋律铿锵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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