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1:314!羅永浩與薇婭狂飆註冊商標


4月1日晚8點,羅永浩的直播首秀引爆了電商直播行業,一場直播把愚人節變成了購物狂歡。全場累計4800萬人圍觀,最終創下1.1億元成交額。

但羅永浩賣小龍蝦的風頭,卻被在淘寶賣火箭的第一主播薇婭搶走了不少。

壹曲財經(微信公眾號:weyqcj)小編注意到,在另一個商標領域,與強勢的薇婭相比,羅永浩也沒佔到便宜,其商標註冊比例居然是314:1。

(原創)1:314!羅永浩與薇婭狂飆註冊商標

與強勢的薇婭相比,羅永浩也沒佔到便宜,其商標註冊比例居然是314:1

當紅主播商標註冊多

一週前,羅永浩宣佈直播賣貨後,有媒體公開報道,一家叫“茗陽科技”正在搶注“羅永浩”的商標。而這家公司曾試圖搶注多位名人的名字,直到現在,該公司的商標信息還有59個。

該公司董事長李瑞明公開表示,“我是羅永浩的資深粉絲,如果成功搶注下來他需要 ,我可以隨時贈予。”

既然有公司搶注羅永浩的商標,而經過市場的預熱,羅永浩巨大的商業價值再次被發現。那羅永浩的商標會不會遭到瘋狂搶注呢?

壹曲財經(微信公眾號:weyqcj)小編通過三聚陽光知識產權集團查詢,奇怪地發現,與火爆的直播相對鮮明反差的是,截至今天,已申請的“羅永浩”商標只有一件,申請日期是2019年10月16日,不知是羅老師魅力不夠,還是熱度不如從前了?

電商直播行業的其它當紅主播又是什麼情形呢?

經查詢發現, 薇婭商標註冊 314個(2018年12月起至今);

李佳琦90個(2018年6月起至今);

李子柒138個(自2016年8月起至今)。

羅永浩確認只有1個,就是茗陽註冊的。

名人商標搶注背後的商業動機

在採訪中,有業內資深人士指出,商家“傍名人”可以讓其以最小的成本打開市場,並且在短時間內獲取高額利潤。面對奇奇怪怪的解釋,名人背後的社會影響力所能帶來的巨大商業價值,或許才是搶注知名人士名字的更大動力。在這個案例中,一旦“羅永浩”成功申請註冊商標,當一件帶著“羅永浩”商標的商品擺在消費者面前,很多人都可能會買賬。

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興謙表示,對於本次羅永浩商標的搶注事件,名人應該積極進行維權。如果爭議商標獲准註冊,可及時啟動行政和司法程序進行維權。

從法律角度說,即使搶注方的業務與電商直播沒有任何關係,也可能違反《商標法》,因為是否構成搶注還是得看消費者是否容易將標註有“羅永浩”商標的商品與此名人羅永浩聯繫在一起。就本次事件來看,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將名人的姓名申請註冊商標的情況並不少見,我國的《商標法》對搶注行為也進行了規制。《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種權利就包括姓名權。

韓律師認為,對於此類侵權行為,首先考慮該申請在註冊過程中就有較大可能性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其次,即使該商標通過註冊,羅永浩方也可以通過商標註冊程序中的異議或者無效宣告程序“消滅”該商標。可以說,我國《商標法》對於搶註名人姓名的行為給予了很多“法律武器”。

網紅、知名UP主如何進行商標保護?

據瞭解,現在國內短視頻與直播發展的很快,在產生優質內容的同時,出現了一大批優秀主播與博主,其中有知名度非常高的薇婭、李佳琦。根據商標局的記錄,李佳琦與薇婭的商標均已被註冊。

但同時出現了一種新現象,三聚陽光知識產權集團的蔡方方博士表示,當今“流量經濟”、“速食文化”背景下,一些網絡名人(“網紅”)的姓名被搶注成商標,有時反而是他們所期望看到的一種現象。針對這種現象,蔡方方表示,“網紅”本身需要流量,從而讓自己在成名路上走的更遠,姓名被搶注成商標也是對“網紅”的一種宣傳,會吸引大家關注被搶注一事,進而會推動新一輪流量的增長。在這一點上,“網紅”所持有的心態比較特別。

蔡方方最後表示,不論是從品牌發展角度,或是個人權益角度,各領域名人、主播、博主應該增強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前做商標佈局,提前註冊申請,增加自身品牌防禦性,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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