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毒王獲刑一年半

鄭州毒王獲刑一年半,大家怎麼看?

鄭州毒王獲刑一年半


最高檢聯合公安部發布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河南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郭某鵬,隱瞞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離觀察。4月3日,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

經審理查明,2月29日,郭某鵬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3月1日,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酋阿布扎比中轉,於3月2日到達意大利米蘭彭薩機場;3月3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3月4日,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意大利米蘭;3月6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中轉阿布扎比,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下午,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回到家中。3月8日、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單位上班並在單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鐵回家。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

3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對郭某鵬、郭某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主動聽取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檢察院的意見建議。3月27日,郭某鵬被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3月30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偵查終結,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向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的量刑建議。4月3日,法院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郭某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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