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岭东日报》所见南砂乡轶事,你看过这种日报?


清末《岭东日报》所见南砂乡轶事,你看过这种日报?

《岭东日报》报头

《岭东日报》是清末汕头埠最早发行的报纸之一,记录了许多潮梅一带的时事要闻、风土人情,间或反映着士人们的种种新思想、新主张,是弥足珍贵的地方文献。

《潮嘉新闻》即该报专门为地方报道所开辟的栏目。浏览该栏,能见到不少与南砂有关的轶闻故事。这里检出几则,转录文本,并稍加按语,供阅读参考。

清末《岭东日报》所见南砂乡轶事,你看过这种日报?


辜负热血

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廿三日(1903年6月18日)

闻澄邑南砂乡有某甲,酷嗜小说家言,凡坊间刷本,游目殆遍。乡之茂才某知甲有是癖,手出近日各种新说部示之,甲如获拱璧,日夜翻阅,神游目想,寝食俱废。念此时事多艰,时或把卷长歌,或废书叹息,时如大文豪书空咄咄,竟日不倦,或又作英雄仗剑,如怒吼于战争烈剧中,不知挥落头颅几许也。积久忧愤,遂尔病狂。茂才闻而往视之,甲曰:“予无病也,不过满腔热血,结垒块于胸中耳,他日此血从足尖流出即愈。”茂才知其果狂也,无他书可药之。旋又指茂才曰:“子虽仅一衿,然亦青年世界中人,何竟无此热血?”随又跪于茂才前曰:“绅士何可得罪!”茂才呼之起,不听,见其狂态百出,遂自起身去。未几,甲竟以此毕命。人怜其死于狂。然有识者,则谓其一腔热血有足多云。

按:某甲酷嗜小说,竟因此毙命。重读旧闻,倒也如读小说一般。也可为通俗文学在当时的传播情形,作一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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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过桥恶俗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六月初八日(1903年7月31日)

潮州秕俗,屈指难数,即如挑瓜过桥一事,虽聚泰西千百大格致家、大哲学家,百思不得其解者。六月六日乃天贶节也,而潮之人凡去岁没者,其丧家必购新竹篮,中盛西瓜,于前一夕三鼓时候,亲眷举哀,谓送之过桥,将挑西瓜入贡冥王,可贷其罪。凡属姻娅交好,俱送冥金一束,翼日丧家即以瓜果等物复礼,所费不赀。此风以澄海为甚,海阳次之,其余各县又次之。有某茂才者,将革此陋习,告其家人曰:“汝等平日谓冥间服食器用,无不用纸,目下西瓜之最大者,每个须银一二钱,奚不用纸制成瓜形?可省靡费。即如银纸果切于用,不论何种人自始没以至于过桥之日,凡亲友馈送之冥金,皆可开一无限大银行矣。此事真不可解。”而家人皆以茂才为病狂,交诮之。吁,民智不开,恶俗不改,然非女学昌明,恐热血英雄终不免受黑暗世界雌老虎之压制也。

又是晚,人家门首俱悬桃枝、柳枝,谓将以此辟鬼魅,而丧家则否,恐鬼见之则避,不得赋招魂之章也。

按:贶(kuàng),潮音同“况”。天贶,上天的恩赐。潮人祭祀靡费一事,《岭东日报》多有批评。迄今百十来年,情况似乎还仍待改善。“过桥”习俗是否为“恶”,姑且不论,能从报道中见到清末潮人“过桥”的点滴,反而更难得。至于文后归咎“雌老虎”的说法,想也是时人眼光的局限吧,女权主义者看到可是要“群起而攻之”咯。

这则旧闻,并未言明就是发生在南砂,但与下列这一则很有关联,存以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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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俗渐革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六月十四日(1903年8月6日)

澄海南砂乡林梓坚茂才,深痛过桥恶俗,于上月杪先与乡人订立约章,标贴街巷,大致谓六月初六乃天贶节,名号最佳,乃潮俗丧家以此日为亡人过桥之期,投赠报答,备极其侈,非礼之正。然相沿既久,亦难骤除。今与乡人订,如以此日为祭新鬼,举哀尽孝,未尝不可,若赠答虚文,必有因误记而反伤情谊者,愿与乡人共革此陋习云云。闻此约张贴后,该乡今年过桥,赠答之俗已十去其九云。

又是乡妇女,闻绅士有禀勿缠足事,知在必行,旬日以来,其已缠而复放者甚众。

按:林梓坚,即林仔肩,音讹。《岭东日报》常误写。仔肩先生此举,该是妥协转圜的办法,并未一竿子打破陈规,而是先从革除“赠答”入手,以简省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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