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江要、黄绍科开设赌场案一案,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江要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黄绍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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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9:31:56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6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江要、黄绍科开设赌场案一案,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江要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黄绍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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