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加其他公司的座谈会取得的礼品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西安逸诚财税事务所


1、收到礼品给到个人是要交个税的,

2、税目,是按偶然所得还是回公司按工资交个税,要看你去以什么身份参加的

(1)以公司名义参加,礼品是给到公司(签收通过公司名义等)公司不涉及个税,在对方公司角度,无需为你代扣代缴个税,如果这礼品最终公司直接奖励给你,你自己的公司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2)自己直接签收,礼品对方公司奖励到你个人,那对方公司需要按“偶然所得”给你带扣代缴个税,税率20%

3、延伸:如果礼品是对方公司产品,你又是消费者,那就不一定要交税的~


我们的税务知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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