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动物与奇案之“山鸡告状”案

此案发生在明代万历年间的广东潮州府,一天,知府陈应堂在府衙办理公务,忽然从外面飞进来一只山鸡,落在知府的文案上,冲着知府咕咕地叫。衙役立即上前想将山鸡轰出去,陈知府见山鸡飞进衙门,还落在文案上,觉得很有趣,便对衙役做了个制止的手势,衙役退去之后,陈知府便逗着这只山鸡也咕咕地叫着。这只山鸡歪着脑袋,眼睛盯着陈知府,陈知府便打趣地说:“你是飞来告状的吗?”这只山鸡又咕咕地叫了两声。陈知府听了之后,又笑着对山鸡说:“来我这里都是告状的,要是你也有冤屈,飞来此告状,就连叫三声,要是替人鸣冤,就连叫五声。”话音刚落,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只山鸡接连叫了五声。

故事:动物与奇案之“山鸡告状”案

听到山鸡的鸣叫,陈知府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要是不理睬这只山鸡,它居然能够按照自己的问话做出准确的回应;如果理睬这只山鸡,岂不是让人笑话?此事传出,肯定有人认为知府神经不正常,还有什么尊严和威信可言!看到陈知府犹豫,山鸡又鸣叫五声。此时陈知府想:“官府应该言而有信,我既然已经答应,岂能失信!”于是陈知府对山鸡说:“你既飞来替人鸣冤,当知冤情,能否带着衙役去找苦主?”那山鸡似乎听懂了陈知府的话,居然接连低鸣。见此情况,陈知府就命在堂下正在窃笑的两名衙役跟随山鸡去寻找苦主。

两名衙役觉得可笑,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拿山鸡的叫声当真,但知府的命令必须执行,便领命跟随山鸡出了府衙。两名衙役都觉得这不过是个玩笑,也乐得出来游山玩水,那山鸡怎么能够懂人事呢!一会儿还不远走高飞了。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两个衙役笑不出来了。只见那只山鸡从知府衙门飞出来,每飞一程便在一处停下,等候两个衙役跟上,然后再飞,渐渐地两个衙役便被带出了城,来到一处山林。进了山林之后,山鸡落在个土堆上便不再飞了。两名衙役跟过来察看,觉得这土堆也没什么特别,但这只山鸡落在此处不动,究竟为什么呢?两个衙役觉得没趣,便想回府交差。没有想到他们刚要离开,山鸡便鸣叫不止。两个衙役只得回来,再查看那土堆,发现乃是新土所堆,没有杂草,应该是刚刚堆成不久,下面是否埋有东西呢?

两个衙役商议一下,其中一人便去找该地方的保长,让他派几个人来挖挖看。不久保长带着几个人,带着镐头铁锨到来。见到人多,山鸡便飞到附近的树上观看。人们开始挖开土堆,很快就发现一些人使用的零星物品,继续深挖,又发现有鞋帽。人们不由得紧张起来,屏着呼吸继续深挖,很快就触到了结实的异物。衙役见状,要大家注意,不要将物品毁坏,众人只好用手来挖,很快就有一具尸体显现出来。衙役上前来看,见尸体是被刻意毁容,并且已经腐烂,自己又不会检验,只好交保长保护现场,火速赶回府城禀告陈知府。

府里出现人命案件,当然刻不容缓,所以陈知府立即带着仵作前去勘验现场和验尸。仵作报告:死者后脑部被钝器重击致死,面部被人用刀毁容;腰带上有一个牵马的挽手,系马夫专用;衣着质地考究,不似平民。

检验完尸体,填写好尸格,陈知府抬头看了看树上的山鸡,陷入了沉思:“这只山鸡应了此前的玩笑,原来就是飞来告状,但山鸡与死者有什么关系?死者不是马夫装束,牵马挽手是谁的呢?山鸡不能做人语,挽手更是死物件,如何找到凶手呢?”就在这时,山鸡又鸣叫起来,不知道什么意思,陈知府只好摇头,传令打道回府。

回府之后,陈知府发布告示:谁家人有失踪者,可前来认尸,附近乡民可到府衙来辨认牵马挽手是何人之物。古代养马的人都自己制作牵马挽于,因此牵马挽手各不相同。

告示发出之后,将牵马挽手陈列府衙门前,两个衙役负责看管。乡民们陆续地前来辨认,其中一个马夫仔细地端详这个牵马挽手。衙役见状,立即上前询问,马夫说:“这个牵马挽手像是西南驿马夫汪华的,如今汪华已经不当马夫,这个牵马挽手应该是他所丢弃的。”

讲到此,应该先了解一下明代驿站情况。明代驿站属于官营,主要是官府传递各种文书和军事情报,给来往官员提供食宿、换马,民人不能使用。到了中叶以后,驿站在保证官府使用的情况下,也对民间开放,只要是有人肯出钱,驿站也可以提供服务,钱财则归驿站及本县所有,属于陋规收入的一部分。

陈知府得知牵马挽手有了主人,便派捕役火速前往捉拿汪华到堂。捕役很快就把汪华带到,他并没有什么惊恐的表情。当陈知府问他牵马挽手的事时,汪华回答:“牵马挽手就是我的,小的已经辞去马夫,留这牵马挽手又有何用,早就不知道扔到何处,怎么会到大老爷的手中呢?”

见到汪华讲得有理,陈知府也不好深究,就暂时将其羁押起来,带着两个家人,换上便服,到汪华居住的地方私访。陈知府发现当地的人们对汪华颇有微词,都说他时来运转,以前仅有草屋三间,也没有田产,仅靠马夫那微薄的工食银度日。最近不知道发了什么横财,不但辞去马夫的工作,还置房子买地,前几一次就买田300亩。众人都说汪华可能挖着窖金了,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挖着窖金就能暴富吗?按照《大明律·得遗失物》条例规定:“凡官民人等,不许将金银埋藏地内,如被他人掘获,将金银追出,充地方赈恤穷民之用,不准给主。”就是说,即便是挖到窖金,也应该交到官府,无主物属于国家所有,官府再酌情奖励一些,如果不告官,一旦被查出,金银没收,还要杖八十。陈知府听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心里便有底了,心想:“汪华不论是挖到窖金,还是谋财害命,都可以定罪,先把他家抄了再说!”

陈知府回到府衙,随即发出牌票,派捕役到汪华家去查抄财产。捕役们在汪华家几乎是掘地三尺,找出七八张房契和地契,还有白银600余两,其余金银细软无数。这样多的财产,一个普通的马夫是如何置办起来的呢?捕役们把汪华的街坊四邻及保甲长都带到府里为证。

陈知府当即开堂审理,先把所有抄家物品摆在堂前,再让衙役把汪华及人证带上。汪华见家里的财产都陈列在堂,还是矢口抵赖,声称这些财产乃是祖上所留,牵马挽手不知扔在何处。陈知府让人证与汪华对质,其祖上三代都是马夫,这些财产不可能是祖上所留,但不能讲明牵马挽手为什么会到知府衙门。要想知道牵马挽手为什么会到死者手中,就必须审问汪华,所以陈知府先让打了20大板,逼他招供。汪华抵死不讲,陈知府只好给他上了夹棍,并说:“如不从实招来,仅凭你这些说不清的财产,就可以将你立毙杖下!”汪华见陈知府下狠手,知道抵赖也没有用,便如实交代了,想不到却是一件合伙谋杀大案。

几个月前,有个名叫刘永泰的西安商人,带着仆人进兴,到潮州来发卖山货。西北盛产羊毛、羊绒,当地生产的羊毛毡毯,由于质地好,做工精良,在广东地区非常走俏,两人带来的各种物品很快销售一空,结果净赚3千多两白银。那时候的一两银子约37.5克,3千两白银就是100多公斤,主仆二人当然拿不动,所以就来到驿站准备雇用马匹驮运回去。有人会问,这样重的银子,为什么不换成黄金,携带岂不更方便?要知道明代黄金不是通用货币,兑换要到官府,差价的损失,百姓们是不愿意承担的,那时又没有汇兑,所以只能够携带。

主仆来到西南驿,在驿站雇了三匹马,由马夫汪华跟随,其中两匹马驮着四只装银皮箱,一匹马由刘永泰骑着,进兴与汪华各拉着一匹马步行。不知不觉三人就到了山里,这时前面出现一个凉亭,3个人把马拴好,就到亭内吃干粮,刘永泰因为骑马劳累,便在亭子外活动筋骨。

这时有一队猎人满载而归,也停下来休息。刘永泰看着猎人们的战利品,有獐麂兔鹿、山鸡野鸟,都是死的,只有一只山鸡活着。刘永泰仔细观看那只山鸡,但见它低头垂羽,两只眼睛流露出惊恐之态,似乎在向刘永泰求助。看到山鸡的神态,刘永泰顿生怜悯之心,就想把这只山鸡买下来放生,便叫进兴去问猎人,看他们的山鸡是否肯卖。

故事:动物与奇案之“山鸡告状”案

进兴走过去对猎人说:“我家老爷看这只山鸡可怜想买回去放生。”猎人们听了之后,知道卖高价的机会来了,便说:“如果你买去吃了,价钱并不高,但是要买回去放生,价钱就要加倍,要卖1两银子。”刘永泰在旁边听到后,也没与猎人们还价,就让进兴把马上的皮箱拿过来,当场开锁取银。众人一见箱子里都是白花花的银子,立即改口要10两银子。10两银子至少能买100只山鸡了,而此时的刘永泰就想马上放了这只山鸡,所以也不想讨价还价,当场就取了10两银子成交,然后与猎人们告别。为了防止这只山鸡再被猎人们捉住,刘永泰上马后又亲自带着这只山鸡骑行数十里,才把这只山鸡给放了,望着飞到树枝上依然盯着自己的山鸡,刘永泰的心中有无名的快感。

刘永泰开箱取钱的举动,犯了财不外露的大忌。汪华见皮箱里面竟然都是白花花的银锭,顿时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但自己一人,如何谋害他们主仆二人呢?思前想后,觉得不好下手,便长吁短叹起来。这时与他一起牵马同行的进兴便问:“汪华哥,你因为什么事这样伤心不快?

汪华回头见刘永泰的马匹跟在后面较远,便凑到进兴跟前说:“今天看见你主人皮箱里面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就不由得感叹自己命运不济,我辛辛苦苦养了20年的官马,发的那点工食银,根本不够我一家过活的,我连50两大锭银子都没有摸过,你说可怜不可怜?”那时最大的银锭也就是50两,多是官银,民间少见。

进兴其实也不是什么善良之人,是因为家穷,才被父母卖身为奴仆,表面上对主人惟命是从,而内心里一直想摆脱主人的束缚,有朝一日也成为主人。所以他听到汪华的话里有话,就知道汪华起了贪心,便说:“要银子并不是什么难事,就是缺少志同道合的人,如果有志同道合的人,要得银子算什么难事!”

汪华不明白进兴所谓志同道合指的是什么,正想仔细询问,见刘永泰已经跟了上来,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又走了一程,前方有个客栈,3个人便住了下来。等一切都安顿好了,汪华便把进兴叫到僻静之处,询问他志同道合是什么意思?

进兴见汪华情真意切,便说:“我家主人四个皮箱内有三千余两银子,你如果肯与我同心协力,把我家主人谋死,我与你岂不是即时就可以大富贵了吗?”

汪华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开始以为你护着主人,所以不敢露出害人之心。既然是如此,你我二人同心合志,把你家主人害死,一人两箱银子,各自去过富贵生活,岂不是人生大转折?”

进兴说:“要想谋死,也不能够在客栈,反正前面都是山路,找个僻静之处下手,来一个销尸灭迹,岂不更好!”二人商议以后,次日便依计而行,趁刘永泰不注意,两个人分别用棍棒石块将其打死,然后把尸体埋在深山老林之中。为了以防万一,他们将刘永泰的面部毁坏。这两个人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所作所为,竟然让那只放飞的山鸡看得一清二楚,而那只山鸡曾经高声鸣叫,似乎在喊人来救,但深山老林,哪里有人?这两人只顾杀人分财,哪里会注意这只山鸡呢?

两个人分了银子,便商议今后的打算。汪华要与进兴一起以此银为本钱,到边远地方去做买卖。进兴说:“不可,如果你不回西南驿,官府肯定查找,到时候事情就败露了。不如你先回家,将银钱藏好,别着急做买卖,等过上一年半载,你辞了马夫,再去做买卖不迟。我是不能够再回西安府了,我跟主人走南闯北,曾经到过南京,那里是五方杂处的地方,只要有钱,就能够生活下去。我早就想好了,在那里开个当铺,铺面牌额就叫‘九嶷’。等你将来辞了马夫,就到南京来找我,那时候再一起做买卖如何?”

进兴是一个家奴,竟然如此老谋深算,汪华只有自叹不如了,因为进兴的凶狠和野心比自己深沉的多,也就没再说话。汪华带着自己那两箱银子回到西南驿,但他忘记进兴的嘱托,有了银子便不知道东南西北,先辞了马夫工作,就大肆置买起房屋田产来,给左邻右舍以暴发户的感受。如今正是这些房屋田产使他露财,结果被陈知府起获,追问从何而来,又何曾想到山鸡把官府的人引到埋尸的山林,现在是人赃俱获,也不得不交代谋害刘永泰的经过。

凶手汪华归案,另一个凶手进兴已逃往南京,如何将其抓获归案呢?陈知府陷入沉思。因为潮州与南京隔属,此事要办的话,先要报知督抚,由督抚上报中央刑部,再咨行南京应天府衙门,应天府再札付地方,人犯缉捕之后,应天府上报刑部,再咨行广东。是应天府派人押送到广东,还是广东派人到应天府去押解,都要进行咨商。往返公文,浪费时日是小事,若是走漏风声,犯人再次潜逃,那可是大事。陈知府沉思许久,终于想到一个快捷的办法。

什么办法呢?陈知府有个同年,两人一同考中进士,现任金陵县知县,如果请他协助,事情就好办了。陈知府写了一封密函,派遣四名精兵,星夜赍书前往同年金陵县知县那里,查究当铺若有号“九嶷”者,即刻将该当铺主人押解回潮州听审。经查,还真有“九嶷”这个当铺,老板就是进兴。

故事:动物与奇案之“山鸡告状”案

金陵县知县立即派了几个衙役,协同陈知府派来的精兵,将进兴抓获归案。凶犯进兴被带到大堂之上,陈知府问其是否杀人越货?进兴知道事已败露,没有狡辩的可能,遂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陈知府问:“你为何恩将仇报,杀害自己的恩人?”进兴知道死罪难免,此时也不畏惧地说:“主人对仆人,何恩之有,又有谁愿意当奴才呢!我不过是想当主人,恨汪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案情大白,陈知府便可以拟判了。

按照《大明律》规定: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要被凌迟处死,这里的“上刑”就是凌迟处死。按照传统,一般是一命一抵,但《大明律》规定谋杀人因而得财者,要同强盗一样,不分首从皆斩,因此汪华则被判斩刑秋后处决。进兴是决不待时,被凌迟处死。

人们通常痛骂一个人的恶行时,会说“禽兽不如”。从此案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只能通人性的山鸡比那些恶行昭著的人要讲义气,是“人不如禽”。

陈知府是万历戊戌(1598)进士,地方志记载他“善政清刑”,办完此案以后,被称为“神断”。因此“名愈著而报效之迹愈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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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据柏桦教授《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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