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和哺乳假一樣嗎?有哪些區別?

1、產假和哺乳假不一樣。產假是生育假,產前15天-1個月,做月子1個月;哺乳假是針對小孩出生不滿一週的情況,現在國家規定是98天的產假,哺乳假是一年,每天上午半個小時,下午半個小時。

2、產假就是女性在生產的前後,所享受的休假待遇。通常從生產的前15天至生產之後的75天,加在一起是90天。如果是晚婚晚育者,產假的時間會延長到四個月。國家規定,所有女性職工的產假都不得低於90天。哺乳假的時間是一年,按照孩子出生的時間來計算。在一年內,產婦能夠享受每日兩次半小時的哺乳時間。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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