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网红又被限制高消费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朝阳区人民法院4月2日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不得从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令显示,罗永浩在限制消费期间不得:(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但如果是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据了解,此前因欠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辰阳电子)370万元欠款未偿还,罗永浩2019年曾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但后来辰阳电子和锤子科技达成首期100万还款协议后,罗永浩限制高消费被取消。

此次罗永浩再度被限制高消费起因源于纽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19)京0108民初990号民事裁定书显示,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拖欠纽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627242元欠款而遭到其起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