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都在严查酒驾醉驾,并且大力宣传,为什么还会有人顶风酒驾,各位亲怎么看?

平川分局交警大队


喝酒开车的人,都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应酬需要喝酒、有的是喜欢喝酒、有的是逞强、有的是侥幸心理。总之,喝酒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有些需要开车的司机,饭局开始还是很坚持自己不喝酒的原则,一旦饭局时间一长,经不住别人的劝说和引诱,就稀里糊涂的开始喝了。以为时间很晚,偶尔一次不会被查出,反正喝了一杯,再喝一杯又何妨?就这样,一杯又一杯,把自己出卖了。

还有些司机经不起酒的诱惑,喜欢喝点酒,见到酒不喝舍不得走。觉得自己喝酒后回家的路比较偏僻,晚一点走不会被查的,于是就放开胆子喝。哪知道,交警就是吃这碗饭的,查酒驾是他们的工作,怎么会因为地方偏僻就不查呢?

有些司机是以前查酒驾都没查到过,以为自己比较幸运。所以,在酒席上,往往犹豫不决,抵挡不住同事伙伴或者亲朋好友的劝酒,觉得自己不会被查到,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结果,这次幸运没有再次照顾自己。

有些是为了逞强,经不住别人的激将,朋友都说他酒量好,开了这么多年的车,车技也不错,喝就喝点吧!不喝显得自己很没面子。

有些是为了别人的面子,美女、领导都在场,别人都喝,自己不喝,显得很不合众。不喝就是驳了别人的面,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把这杯酒喝了。

种种喝酒的理由,都是自己意志不坚定,没有责任感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和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出了事害人害己,找再多理由都是枉然,怪不得半个人,只能怪自己。你不喝,别人未必会撬开你的嘴灌下去?


影像岁月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在社会上争论颇大。

有一种观点认为:提升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并不能减少酒驾者。而醉驾在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入刑,缺乏法理基础,是对未犯罪行为的处罚。

还有一种观点较为主流:必须继续加大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以更严格的处罚营造更强大的震撼,让心存侥幸者不敢以身试法。

我的观点,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一项法律的诞生,必须结合当前社会的实际来制定,绝不能脱离实际空谈理论。就好比车票只有对应其车次才有效,否则就是无效票,虽然也是车票。

当下,机动车越来越普及,普通家庭都开始拥有汽车,有的家庭甚至人守一辆车。车辆拥有数量猛增,必须导致酒驾和醉驾者猛增,这是概率所决定的。所以,不能说醉驾入刑没有遏制住醉驾者数量。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假如,某市2011年机动车保有量是10万辆,每年醉驾入刑者是100人,到了2019年猛增到50万辆,每年醉驾入刑者是200人,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醉驾入刑并没有起到遏制醉驾的目的?

试想,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酒桌社会,车辆数量每增加一倍,醉驾者就得增加一倍,如果不加大处罚力度,每年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是不是不断增加?


苏北小蜜蜂


酒驾、醉驾屡禁不止,屡查不绝,虽然处罚也很严厉,但从交警夜查情况来看,每一次行动基本上都有落网的“醉猫”。

分析个中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是侥幸心理作祟。

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觉得“交警也要过节”“交警也要休息”,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晚上检查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

数据表明:1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三是自以为自己很清醒。

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关于酒驾、醉驾的处罚: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公安机加强对涉酒驾驶的查处力度受到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切勿洒驾”,即使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被查到后不仅经济上受损失,还要影响您的政治前途。您说是吗?


辽源交巡警


提起酒驾,可以说大家对酒驾都有所了解,尤其是广大驾驶员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更铭记于心,都知道酒驾被查处的严重后果,轻者驾照扣12分,扣证6个月,重者吊销驾照,判刑入狱。可说归说,懂法的也懂法,可在现实中,酒后驾驶的大有人在,各地一有查酒驾行动,都不会落空,总有酒晕子被撞枪口,有的被查后,趁着酒劲,耍酒疯,极力不配合,最终闹的沸沸扬扬,还是要被强制抽血化验鉴定,被从严处理,可酒醉驾不因为从严查处而减少,反而查出的案例一个比一个经典,究竟是何因导致酒驾屡禁不止呢?



一、安全意识不到位。驾驶员们往往都知道酒醉驾的处罚严重度,不考虑酒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总是千方百计地想着怎么躲过交警的检查就是幸运。既是被查到,有的还不思悔改,多次被查。



二、酒后逞强,总认为自己没有喝醉。有些驾驶人喝了酒后,不听亲戚朋友劝阻,不让亲戚朋友送,酒后逞强,非要自己驾车回去不可,否则就给别人急。



三、身不由己,碍于情面中国人讲究礼节,特别是在新朋好友,同学、同事举行宴席时,更是无酒不成席。席间,不免要喝两杯,不知不觉中喝到了尽兴,方有不醉不罢休的感觉。酒席散后,才想起都是驾车来赴宴的,碍于情面,都说没喝醉,各自驾车回府。



2011年5月1日以来刑法修正案八将将醉驾列入刑法,进行刑事追究,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小城哥幺


感谢小编的问题,作为一名还算有点经验的老司机,我来说说我身边的和我看到的酒驾例子。


一 什么是酒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 酒驾的危险

酒驾后驾驶员由于酒精刺激会出现精神亢奋,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等表现,这种状态下的驾驶行为极意发生撞车行为,不仅影响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还会危及其他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三 酒驾心理

一是以为自己喝的那点酒“根本不算酒”或者自己压根就没醉。喝完酒之后自信心爆棚,周围朋友的关心“喝酒就别上路了”反倒助长了驾驶人的逆反心理,我怎么可能会醉,打了个酒嗝,挥一挥衣袖,不带一点脑子就上路了。

二是侥幸心理,这也是占比最大的一部分,“绕环线不走市区酒没事”,“我家离的近没事儿”,“看到交警我远远的换座就行”在这些人心理,被查到酒驾只是一个小概率问题,而不是责任和安全问题,“我怎么会那么背被抽到”成了酒后驾车的通行证。

三是认为自己的车技高超,一点点酒根本没事,闭着眼就能开回家,酒精又助长了这些驾驶人的自信心理,所以大摇大摆的就开车上路。

四是交通法规、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酒驾的严重性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回答,现在正是开开心心过大年的欢聚时刻,真心希望各位车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负责,大家开开心心过一个安稳年


中指为炬00


酒驾的话题,谈得很多;酒驾的故事,听得也多;酒驾的事故,看得更多。为什么连血淋淋的事实都阻止不了这些人酒驾的行为呢?作为一名驾龄二十几年的老司机,身边也发生过一些酒驾的事情,对他们酒驾的原因多少有点了解,且与大家摆谈一二。



一、侥幸心理型。这是大部分酒驾司机都抱有的心态。

1、自认为喝的酒不多,达不到酒驾的标准。经常听到他们说,我没喝多少,才两杯啤酒诸如此类的话。结果往往一查,傻眼了,早已超过酒驾标准。

2、自认为掌握了交警查酒驾的规律,时间、地点了然于胸,想和交警斗智斗勇。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你那脑袋瓜算得过警察,一样要束手就擒。

3、自认为酒量高超,酒后清醒的很,开车根本不是问题。但是你想没有想过,酒劲上头是有一定时间过程的,刚开车时你清醒,不代表开车的过程中会一直清醒,也许还未等你发现问题时,已经出了问题。



二、疯狂失去理智型。

这种酒驾司机及其酒驾行为就比较可怕了。喝得太多,已经失去理智,属于发酒疯的范畴。这时他已经觉得天老大,他就是老二。越不让他开车,他越要开,谁劝都没用。往往一些比较恶劣的酒驾交通事故就是由此类人造成的。



三、嚣张跋扈型。

这种司机自逞有几分人脉,几分关系,视法律为无物。也是最为可恶的类型。因为他们一旦被查到酒驾,却拒不认罪,胡搅蛮缠,搬出背后的关系或靠山,妄想把事情摆平。殊不知,随着公安系统自我约束和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强,这种可能性是越来越小了。嚣张迟早会付出代价的。



四、节约抠门型。

这是最为可笑可气的一种类型,此类司机往往精打细算,为了节约几十块的代驾费用,铤而走险,酒后驾车。我就听过一位司机说过这样的话,代驾费好贵哦,不如自己开回去,节约的钱又可以喝顿酒了。你要知道一旦酒驾被查,可不是几十块钱的事了,到时候才知道算盘打错了😣。

总之一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存有侥幸心理,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为一时的贪杯,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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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尺书香


现在的社会是人情社会,完善人际交往主要方式就是吃喝。亲人相会,朋友相聚,工作应酬等免不了,喝酒看工作,人们经常这样说,酒场表现如何往往会和平时工作挂钩。作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两年的新人。公司经常聚会。难免要喝酒,同事敬酒。领导敬酒,不喝说不过去,一喝就停不下来,因为人都爱面子。别人说你喝醉了。但是喝酒的人从来不会承认自己喝醉了。酒足饭饱该走了,大家都醉意微醺,都劝不要开车了,但是人都爱面子,没事,我能开车,这点酒都是小意思,根本没有醉,加上同事在一起煽风点火,不开车面子更过意不去了。但是本身就已经喝酒了,一开车就容易出事故。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谁谁表哥在交警队工作,谁谁大舅是什么局长,我喝酒没事,有关系不怕,这也是很多人喝酒开车的一个原因。还有一点就是人们都有侥幸心理,今天路上说不定没有交警,我不一定运气这样不好,结果刚上路就被查到。所以酒是可以喝。但是一定不要酒后开车,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最后新年即将来临,祝福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心。


阿懒11


关于酒驾,我也确实有点自己呢看法

我是一个29岁的男司机,也不是特别喜欢喝酒,平时应酬也不多,一年会有几次,特别好的朋友叫上聚聚。但是男人一般在一起也不会只吃菜或者喝茶,男人们聚在一起不喝酒搞的自己跟女人一样。我一般也不会跟不太好的朋友喝酒,好朋友平时不聚,聚一次喝酒都很正常。有时候本来没有打算喝多,但是有时候正在兴头上,没有酒就很扫兴,不知不觉就会喝多,我觉得自己头脑很清醒,肢体还都受自己控制。有时候还会猜测交警会在哪个位置查车,选一条警察不太经常在的路线走。朋友们也会微醉开车,觉得也没什么问题,也都没有被警察抓住过!


海阔天空278872757


说明查酒驾根本查不到点子上,应布控人员繁杂进食的宾馆,酒楼,饭庄,KTⅤ,所处的周边必经路段,要道,在二十一点到二三点时间段,进行拦截例检,每一小时或两小时不定时进行换防(不同区域查洒队互相换防)在换防时间里,洒驾者以为收队了,得意忘形出来,这时正好被赶来换防的洒查队逮个正着


二人组合1


几种因素使然。

其一,侥幸心理难以打消。有些人总是想当然的认为,他自己喝了酒开车是不对,但警察未必就能查到他。这种人,万一被查住,属于肠子都能悔青了的那一种;

其二,自我感觉不含糊。除了侥幸心理,还有的人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发生意外。这种人,万一被查住,属于仍旧自信满满、只是感慨自己点背的那一种;

其三,舍不得支付代驾费用。有些人也知道酒后需要请个代驾,但若代驾费用少点还可以,费用偏高的话就舍不得了。这种人,万一被查住,属于恨不得立马花上百倍价格弥补错误的那一种;

其四,不到黄河心不死。这种人,无论你怎么警示教育,无论他身边有多少人因为酒驾被查处,他都不会真正记在心里,除非让他被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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