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在工作中或者出勤時出現工傷,但申請做工傷認定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 企業為什麼不願意配合員工做工傷認定呢?
- 員工如何維權?
企業為什麼不願意配合?
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那麼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依法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因數額較大,用人單位基於利益層面的考慮,要麼消極應對,要麼窮盡一切訴訟手段,最終就會形成拖延不配合;
第二,用人單位已經繳納了工傷保險,有些單位仍然不配合。這種情況,多半是為了迫使工傷職工放棄對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除去一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企業需承擔的費用有: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傷殘津貼以及員工與公司之間解除勞動關係之後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將由企業承擔。
第三,對於傷情不大的小傷,用人單位不配合,更希望從公司層面上說服員工不要上報。因為尤其是私營企業99%不正規,比如保險不按規定基數繳納,只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等情況。那麼一旦今年上報了一起工傷,轉年的勞動監查會對企業尤其重視。再走漏洞就難了!
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可以自己申請的,也可以通過仲裁勞動關係確認;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也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身份證複印件;
4、工商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5、用個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廠牌、工卡、證人證詞、出入證、罰款單、警告信等)
6、工傷事故報告書
7、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路線圖、房東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鄰居證明及複印件。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期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可由所在單位(30日內)或個人(1年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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