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桔子财税首席专家蔡洪桥先生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开票时不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由纳税人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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