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平安福19Ⅱ”改造成“安平福20”可好?

“平安福19Ⅱ”是一款帶壽險功能的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它長這樣:

我把“平安福19Ⅱ”改造成“安平福20”可好?


我把“平安福19Ⅱ”改造成“安平福20”可好?


我把“平安福19Ⅱ”改造成“安平福20”可好?


小編是一個愛奇思妙想的人,今天來改造一下“平安福19Ⅱ”,改造後的產品名稱為“安平福20”綜合保險計劃,產品形態如下(同樣以30週歲女性為例):

年繳保費15535元,繳費期20年,保障至70週歲。

1、重疾保障:110種重疾保額50萬;若生存至70週歲,還可領取滿期金54.2萬元。

2、輕症保障:50種輕症賠付3次(逐次遞增),首次18萬元,第二次24萬元,第三次30萬元;若生存至70週歲,還可領取滿期金54.2萬元。

3、中症保障:25種中症賠付2次,每次30萬元;若生存至70週歲,還可領取滿期金54.2萬元。

4、醫療保障:一般醫療保險金300萬(1萬免賠),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金300萬(0免賠),質子重離子醫療保險金100萬,不限醫保目錄範圍,提供醫療墊付和重疾綠通服務,可續保至105歲。

5、身故保障:50萬元+部分保費返還(逐年遞增,超過總保費),40週歲時為59萬元,50週歲時為74.6萬元,60週歲時為86.5萬元,69週歲時為102萬元。

6、意外保障:意外身故賠付50萬元加第4項保險責任,猝死賠付30萬元加第4項保險責任,意外傷殘最高50萬,意外醫療2萬(0免賠,100%賠付,不限醫保目錄範圍),保障期20年。

6、滿期金:70週歲一次性領取54.2萬元,保險合同終止。

“安平福20”綜合保險計劃的優勢是,保障範圍增加了中症疾病賠付、意外保障和百萬醫療保障,輕症的賠付比例也有所提高,身故保額年年遞增(最高兩倍以上保額)。

有人要說了,只保到70週歲,那70週歲後怎麼辦?這份計劃可在70週歲時提前獲得超過保額的滿期金,想一想,是不是比70週歲後的50萬重疾或身故理賠金更有優勢?

“安平福20”綜合保險計劃也有不足的地方,豁免保費僅有4920元。當然,與產品整體保障功能相比,也算不上什麼。

“安平福20”綜合保險計劃純屬虛構,該計劃由崑崙健康保險、眾安保險、君康人壽、華貴人壽、國泰保險的產品組合而成:

我把“平安福19Ⅱ”改造成“安平福20”可好?


一份完美的保險保障規劃,一定是優化組合而成。任何一款保險產品都不能單獨滿足家庭的多方面保障需要,如同沒有一味中藥能讓病人立竿見影、藥到病除。只有根據病情,把不同的中藥材組合起來,方能達到效果。

只有根據實際情況,巧妙組合不同保險產品,才會有高性價比的方案,實現保險利益最大化。

拋磚引玉了,綜合保險計劃中的產品可能不是最優的,主要是給大家提供一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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