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希伯來書第六章1、2節》中的【洗禮】,原文是複數,故翻譯成【各樣的洗禮】。究竟新約有多少種洗禮呢?共有水洗、血洗、靈洗、火洗四種。其中,基督昇天前已授權各地堂會,在傳福音的同時也要施行【水洗禮】(太二十八:19),另三種則由聖靈親自施洗。本篇文就先來探討水洗禮。

以水來進行宗教潔淨儀式的習俗由來已久,可參閱《利未記第十四、十五章》。『水洗禮』最直接的意義,便是在眾人面前公開表明-我洗去汙穢了、我已潔淨了。而公開表明洗淨的目的又是為何呢?是為了要獲得眾人的接納,這裡的眾人是指宗教性的團體組織。

摩西律法規定,不潔之人必須離營獨居,直到用水洗淨衣服及身體後,方被接納入營迴歸群體生活。不潔之人被視為外邦人允以隔離,必須以水潔淨後,才能恢復聖民身分。因此,水洗禮-自古以來即是象徵用水洗去罪惡汙穢,由凡俗等次晉升為聖等次之公開潔淨儀式,目的是為了融入神聖的團契生活。

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約翰在約旦河為人施洗時,挑明說受洗是為了逃避那將要來者(指基督)的怒氣審判刑罰(路三:7原文)。接著,彼得帶著使徒團隊所傳的福音,內容正是悔改、相信、受洗使罪得赦免就必領受聖靈重生(徒二:38)。保羅在書信裡也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加三:27)。又說:“在一位聖靈裡受洗成為一個身體(被同一位聖靈施洗歸入同一個教會)(林前十二:13)。

顯見,新約洗禮的意義,一樣是象徵洗淨塵世罪汙,意謂著重獲新生,目的是要歸入基督的神聖教會,以豁免將來的刑罰審判。故稱洗禮是入會禮一點也不為過。

當一個凡俗罪人反悔拜偶像的過犯決意信靠基督後,他要加入當地教堂這個神聖團體時,他必須在該會堂的眾人面前,公開以水洗身表明罪汙已洗淨,夠格參與聖會了,如此該堂會信徒才會接納他成為團契中的一員。(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表明不再拜偶像,今後只信奉耶穌基督時,憑此誓言就夠格受洗了)

有沒有注意到,我特意說【水洗禮是加入教堂的入會禮】,而不說【是加入教會的入會禮】。這是因為教堂跟教會有很大的不同。

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廣義的教會,泛指古往今來所有已逝的、現存的、將來才出生的跨時空、跨教派之重生信徒的總集合體,肉眼雖難見但確實存在的一個宇宙性神聖團體;狹義的教堂(或教派),則侷限於活在當下的一群持相同教義信條之教徒,共同組成肉眼可見的區域性堂會組織。

要加入肉眼可見的教堂(或教派),則以洗禮中那肉眼可見的水洗身體儀式入會;要加入看不見的宇宙大教會,則以洗禮中那看不見的血洗、靈洗、火洗靈魂入會。因此,就會出現以下兩種可能:

1.一個人聽見福音後決意悔改相信,所立誓約是真心的,聖靈會為他的靈魂施行肉眼看不見的血洗、靈洗,他已名列【羔羊生命冊】上,並被基督接納成為宇宙大教會的一員。但他可能因故並未前往該地區堂會受水洗,他的名字不在地上任何堂會的會友名冊上,但仍舊是基督身體(宇宙大教會)的一員。

2.一個人並非真心悔改相信,聖靈並未替他的靈魂施行血洗、靈洗,但他卻有跑去教堂受肉體上的水洗。此人靈魂並未重生,名字不在羔羊生命冊上,故被排拒於宇宙大教會外,但卻因肉體受水洗名列教堂會友名冊上,甚至參與堂會的事奉,此等人俗稱“掛名的基督徒”。

有原本不信的人,為了跟信徒結婚,被要求必須受洗才准許在教堂舉行婚禮,婚後他成了掛名的基督徒,其離世後魂歸何處呢?這要分兩種情況來說明:

第一種情況是,他的配偶是稱義重生的聖聖等次,且配偶也深信挨聖聖成聖的應許。那麼,不管他婚後是個掛名的基督徒,還是回去繼續拜偶像當個異教徒,都能受蔭庇死後入樂園享福。

第二種情況是,配偶雖稱義重生,卻不信有挨聖聖成聖的應許,那麼他受洗後只要沒再拜偶像,即便是掛名的基督徒,當初的水洗也能讓他分別為聖,從而進入樂園享福;若他婚後反悔又回去拜偶像的話,只有下陰間受火洗一條路了!

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嬰兒洗禮】有無效用呢?道理同上,也是看父母是否稱義重生、是否相信【挨聖聖成聖】的應許。只要父母有一方稱義重生,且深信挨聖聖成聖的效力,那麼兒女受嬰兒洗後,長大即便是掛名的基督徒或當異教徒,照樣受蔭庇成為聖等次,雖不能上天堂卻能下樂園享福。

若基督徒父母壓根不信挨聖聖成聖這等美事,兒女受嬰兒洗後,長大雖沒有【因信稱義】成了掛名的基督徒,但由於沒在拜偶像,那麼,嬰兒洗便成為兒女分別為聖的記號,可保他們死後進入樂園。(新約為嬰兒施水洗禮如同舊約為初生兒行割禮一樣,都是在肉體上標註聖約記號)

若受過嬰兒洗的兒女,後來誤入歧途跑去拜偶像,重生的父母及家人又不知道運用挨聖聖成聖的特權庇佑迷失的兒女,那麼,【嬰兒洗】對他毫無用處,將來只有下陰間以火洗煉了。所以,【挨聖聖成聖】是道免死金牌,信徒知不知道、相不相信這項真理,事關全家人的命運。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家中無人是稱義信徒,但受友人之邀礙於情面勉強參加教堂活動,或走在路上被盛情邀請參加街頭佈道會,或只是為了經濟與健康問題才上教堂,甚至只是把教堂當成小區聯誼廳在打發時間,多半在不明就裡下被半推半就受洗成為第一代的掛名基督徒,這樣的水洗對他有用嗎?

肉體接受【水洗】等同舊約的【割禮】聖約記號,那無稱義重生的家人蔭庇下的掛名基督徒,只要沒拜偶像,基本上雖不能稱義重生上天堂,卻也能成聖下樂園。反之,若有在沾染偶像邪穢的話,受洗對他無益,只能下陰間過火煉淨了。

在論掛名基督徒與不信者魂歸何處時,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以下原則就不難理解:先看看家中有無稱義重生並深信【挨聖聖成聖】應許的信徒。若有,就享特權受蔭庇去樂園。若無,就再看看有無拜偶像。不拜偶像,去樂園。拜偶像,則去陰間。魂歸何處跟品行道德無關,但跟有無蔭庇、有無拜偶像有關,其實一點也不復雜。

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長久以來,為了【施洗時要不要全人浸沒水中】爭論不休。由於洗禮的方式,無論在舊約或新約的原文皆是指【略浸】,較貼近中文的【蘸】字。顯見,聖經對水洗並無全身浸沒的要求。

經文提及以水行潔淨禮時,總是強調它象徵著洗去汙穢,而不拘泥於施洗的方式。有時用牛膝草蘸著除罪水揮灑,有時以手指用彈的、用淋的、用潑的等的。

《民數記第三十一章》記載的那次從米甸擄獲回來的戰利品清單,光是羊就六十七萬頭,再加上其他的品項,恐不下數百萬件,若一一採全浸式要如何洗得完呢?又如,祭司下銅盆洗滌手腳、耶穌用臉盆幫門徒洗腳,水只淹到腳踝而已。至於,猶太人下約旦河受施洗約翰的洗,頂多也只淹到膝蓋處。

其實,施用於肉體上的水洗禮,其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爭論施洗的方式大可不必。當知,那真正能除去靈魂罪汙的是聖靈施行的血洗、靈洗、火洗。也就是說,聖靈把認罪悔改的靈魂給潔淨後,那重生者才在人前公開以水洗身,表明【我洗去汙穢潔淨了】。故不必堅持非得全人淹沒的浸禮才有效!

水洗禮是入會禮,故施洗方式可由各地堂會自行決定!要加入當地堂會,就按當地堂會的規定方式受洗,照做就被接納成為當中的一員。想全人淹沒水中,就找施行浸禮的堂會加入。不想全浸的話,就找滴水禮、灑水禮的堂會加入。

有人問:“我從滴水禮的堂會換到全浸禮的堂會,被要求重新施浸,怎辦呢?”。既然水洗禮的權限已授予地方堂會自主,要入會就按當地堂會的規矩照辦啊!待下一篇文你會更清楚,水洗禮真的是走形式的,各個堂會不同規矩的水洗,並不影響普世信徒被聖靈血洗與靈洗後,歸屬同一個宇宙大教會的事實。只要是奉聖名以水施洗,採何種方式皆無妨,各堂會教派間切莫為此互相攻訐彼此撕裂。

水洗禮介紹及釋義

【奉聖名施洗】才是各式水洗禮的共同元素。保羅書信裡主張洗禮是【奉耶穌基督的名】,但《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19節》卻說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萬民施洗】,究竟該聽誰的呢?由於保羅書信寫作時間較《四福音書》還要早,保羅書信是初代教會第一手數據,當然就權威性而言,要以保羅書信為憑準。

更何況,《馬太福音》那句“奉父子聖靈的名給萬民施洗”是誤譯,正確應翻成“去給萬民施洗以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所以調和起來就是【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人施洗,以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

舊約的【除罪水】具有特殊的潔淨功效,因水裡頭有【紅母牛犧牲的灰】之緣故,只要沾到除罪水,就算全人潔淨;新約的水洗禮,是奉【上帝犧牲的名】之緣故,只要有沾到水,效力更勝舊約除罪水,故不拘是採全浸、半浸、灑水、滴水式,皆因聖羔羊耶穌基督的名,藉著聖靈,我們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29節》裡透露初代教會有替屍體施洗的習慣。但保羅一番話是在反諷,並非他贊成這儀式。保羅耳聞部分哥林多信徒否認死人復活一事,他就借其矛攻其盾諷刺說:“要是沒有死人復活的話,那麼你們還費勁替死人施洗作啥呢?”。

律法並無替死屍施洗的條例,只規定碰觸死屍的活人須用除罪水潔淨。若死屍可以受洗潔淨,那律法又何必視屍體為大汙穢呢?哥林多信徒本就保留許多異教習俗,為死人施洗應也是來自異教儀式。不過,為彌留之際尚未斷氣的人施洗則無妨。

從《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4-17節》就可看出保羅並不熱衷為人施水洗,因為保羅深知血洗和靈洗才是稱義重生歸入基督身體的關鍵。連替活人施洗都視為形式的他,又怎會贊成替死人施洗呢?

信的人活著時已過水潔淨了,臨終聖禮對他而言是多此一舉。至於不信的人死後,只能靈魂先去過火煉淨,水洗屍體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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