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法院依法规范民间借贷 有效治理金融乱象

彭阳县法院依法规范民间借贷 有效治理金融乱象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乱象治理,彭阳县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依法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严格落实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及对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措施,通过对社会不特定主体发放贷款的民间借贷案件,以扰乱金融秩序为由判决借贷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以及对民间借贷案件实行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管控等措施,有力地遏制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势头,促进了金融市场秩序的规范。

税法联动,率先实行民间借贷案件个税征收

积极研究探索,会同彭阳县税务局签署《联合征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备忘录》,联合建立“人民法院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资金给付阶段联合管控征收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联动共建机制”,对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案件执行给付阶段按照利息收入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严格审查,落实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严格落实“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认真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民间借贷,判决借款合同无效。通过“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实施,有力打击了“职业放贷人”通过滥诉回收借款、获取收益的目的,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金融秩序。

延伸职能,以司法建议参与金融乱象治理

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针对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从法律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对策措施。在依法严惩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深入分析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金融行业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以司法建议积极参与金融乱象治理。

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庭审直播等措施,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信贷规则、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民间借贷案件个税征收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为民间借贷活动提供规范明确的法制导向,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

截至目前,彭阳县法院联合彭阳县税务局共征收民间借贷案件税款8案22791.95元,其中当事人自动缴纳7案20791.95元,代扣代缴1案2000元。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数475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52件,同比下降了24.24%。彭阳县法院通过实行民间借贷案件个税征收、落实“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强化司法建议等举措,依法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和诉讼秩序,节约了司法资源,增强了国家税收管控,促进了金融主管部门对行业的有效监管,有效治理了民间借贷引发的金融乱象,在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彭阳县法院依法规范民间借贷 有效治理金融乱象

—END—

彭阳县法院依法规范民间借贷 有效治理金融乱象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微博:固原市中级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