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花了101万!保险公司却回应:不是重大疾病,拒赔

住院花了101万!保险公司却回应:不是重大疾病,拒赔

肺炎,严重么?不严重,但是遇到了感染,那就真严重,肺炎属于重大疾病吗?

还真不是!在重疾险里,肺炎还真排不进疾病的名单里,别说是重疾了,连轻症都不算!

但是在医学里,当肺炎严重化,导致肺部感染严重,最后很有可能会花掉上百万治疗费用。

2017年年底,那篇著名的《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大家是否还有印象?

一个北京中年人,收入还不错,结果其岳父在冬天洗了个澡。不小心感冒,最后演变成了肺炎,再到最后,肺部严重感染,住进了ICU,用上了高端设备来续命,每天费用就要花掉好几万。

几十天住院下来,耗尽了家底,但最后岳父也没能挺过去。

一家人都在商量是卖北京的房子还是卖黑龙江的房子。

而同样的事情,当年在广州也发生了一起。

广州的是一位女士,家里用了上百万,幸运的事,这位女士因为年轻,最终挺了过来。

这两个人的情况,如果买了百万医疗险是可以报销的。

但是重疾险却不会给你理赔。

虽然都是花了上百万医疗费用,但是却不算是重疾险,所以重疾险不能理赔。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都用了上百万医疗费用了,还不算是重疾呢?

五哥认为还这不能单纯用医疗费来衡量一种疾病是否重疾。

不然还真没有保险公司什么事情了,你去看看每年社保被心思活络的人套现多少就知道了。

住院花了101万!保险公司却回应:不是重大疾病,拒赔

最近五哥又看到一个因为巨额治疗费用,但是却被保险拒赔的案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4年7月,时年55岁的黄先生,经过业务员介绍,在武汉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缴费15年,由于投保时候年龄太大,所以保费每年高达1.7万元。

新闻里没有讲这份保险是什么。但五哥猜测,应该是一份两全型保险或者万能险之类。

毕竟每年1.7万,交15年,保障和保费倒挂严重,只能是两全型保险或者万能险之类。

2015年11月,黄先生突发身体不适,被送往某医院抢救。经过诊断,确诊为急性重症胰腺炎。

住院5个月,花费100多万元,期间医院甚至下达了6次病危通知书。

出院后,黄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直到2个月后,才拿到一张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急性重症胰腺炎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范围。

黄先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住院花了101万!保险公司却回应:不是重大疾病,拒赔

庭审上,各方意见交织:

保险公司认为:

1、黄先生和保险公司订立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赔付的病种。

2、黄先生所患的疾病是“急性出血性坏死胰腺炎”非合同条款约定病种。

法院认为:

1、法院查明,双方保单上面的签字,以及风险提示语抄录,非投保人黄先生亲笔签名和抄写,由该份保单的保险代理人,也就是保险业务员罗某代签。

2、涉案保单的保险代理人罗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签署合同时,没有向黄先生说明重大疾病的范围。法庭认为这属于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黄某所患“急性重症胰腺炎”,导致黄某住院治疗150天,经历2次大手术,6次病危,总费用101万元,完全符合通常理解意义上的“重大疾病”。

4、依据保险法规定,当对合同条款有两种解释以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该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判决。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豁免后续保费。

住院花了101万!保险公司却回应:不是重大疾病,拒赔

五哥点评:

1、本案中,黄先生之所以最终能胜诉,能获得赔偿。

核心原因是代理人代签字,并未向客户讲解合同条款,导致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向客户解释合同的义务。

而给客户解释合同条款,是法定的保险公司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解释义务,则依据保险法之规定,保险公司基本赔定了。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活该赔偿!

2、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双方约定了疾病种类,以及赔付标准。

白字黑字,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并非是用钱多,就属于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就该赔。

就像大家签署的劳务协议一样,规定了工作岗位,做哪些事儿,用什么作为考核标准,底薪多少。跟劳动合同一样,重疾保险合同也是合同,既然是合同,那么就会有规定,有条款。

如果真像法院判决这样,用钱多就是重大疾病,不管合同是否约定了这个病,都赔。

那就是罔顾合同,不遵守约定。无规矩不成方圆,最终伤害的还是遵守游戏规则的大多数人。

合同规则就合同规则,法院不能为了找理赔理由,连这种低级理由都来了。

3、本案例中,黄先生如果投保了百万医疗险,那么他这101万花费,除去医保报销的剩余部分,剩下的部分,保险公司基本都能解决掉。

这里补充一下,百万医疗险和重疾险的区别。

百万医疗险主要是用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般用多少报销多少。

重疾险是赔付型的,一般是确诊了合同规定的疾病,就一次性赔付一笔钱,这笔钱该怎么用可以自己自由支配。

可以用来治病,补充营养,请护工护理,甚至不用来治疗,拿去享受生活,都没有关系。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重疾险和百万医疗险是相互补充的关系,有条件的话,应该都配上。

4、现在很多保险业务员都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

其实这或多或少也是保险公司方面的默许,虽然口头上说着要合规合规,但回头在培训中,却用各种方式暗示业务员们要“灵活”,要“机灵”操作,要“动作快”,不要给客户“反应”的机会。

也不要问五哥为何知道,培训话术了解一下。

最后想做一个小调查:

你认为重疾险是按标准赔?还是按用钱多就是重疾来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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