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 成都彭州辦理首例虛假訴訟案

認罪認罰從寬 成都彭州辦理首例虛假訴訟案

圖據彭州檢察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成都彭州一市民為逃避債務,夥同友人偽造一張50萬元的虛假借條,又指使另一不知情人安排“借錢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干擾了正常的司法活動。近日,成都彭州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了這起案件,依法對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姜超作出不起訴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趙虎作出起訴決定。經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趙虎獲一審有罪判決。

事情從2015年說起,當年,趙虎為了逃避債務,夥同姜超簽訂人民幣50萬元的虛假借條一張。2015年12月份,趙虎指使不知情的李某某,並讓李某某安排姜超向彭州法院提起對趙虎的民事訴訟,導致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

趙虎、姜超均自願認罪認罰。姜超在共同犯罪過程中所起作用較小,屬於從犯。彭州市檢察院於2020年2月20日對姜超作出不起訴決定,於2020年2月25日以被告人趙虎涉嫌虛假訴訟罪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確定刑期量刑建議。

彭州市人民法院於2020年4月1日通過遠程庭審的方式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採納全部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趙虎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人民幣5000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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