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 成都彭州办理首例虚假诉讼案

认罪认罚从宽 成都彭州办理首例虚假诉讼案

图据彭州检察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成都彭州一市民为逃避债务,伙同友人伪造一张50万元的虚假借条,又指使另一不知情人安排“借钱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近日,成都彭州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这起案件,依法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姜超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赵虎作出起诉决定。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赵虎获一审有罪判决。

事情从2015年说起,当年,赵虎为了逃避债务,伙同姜超签订人民币50万元的虚假借条一张。2015年12月份,赵虎指使不知情的李某某,并让李某某安排姜超向彭州法院提起对赵虎的民事诉讼,导致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赵虎、姜超均自愿认罪认罚。姜超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彭州市检察院于2020年2月20日对姜超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20年2月25日以被告人赵虎涉嫌虚假诉讼罪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期量刑建议。

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日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纳全部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赵虎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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